河南省汝 (略)
变卖公告
河南省汝 (略) 将于2024年9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http://**,河南省汝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汝南县广 (略) 名下登记土地使用权(证号:汝国用2016第28号、第29号,面积合计*.3㎡)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备。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备为:门卫室(房)、仓库(钢结构)、宿舍楼(房权证号:*,面积2370㎡)、厂房(房权证号:*,面积8402.24㎡)、办公楼(集体宿舍三层楼;证号:*,面积1133㎡)等,即《评估报告--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登记清单》第1、2、3、4、5、6、8、9、10、11、12、13、15项、设备第1、2项。 (略) 北部,现状面积*.91㎡。
特别说明:成交后办理产权登记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而无法办理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汝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汝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应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略) 申请退还。对标的物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应及时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并依法缴纳相关的税费,在收到过户执行裁定书10日内凭票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 (略) 联系;要求中止拍卖的,须同时提交书面 (略) 批准。
八、 (略) 络司法拍卖事项已依法通知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汝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667)。
2、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96-*(郭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0396-*
联系地址:河南省汝 (略)
河南省汝 (略)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