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食堂食材24-25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 | (略) 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 |
项目名称: | 食堂食材24-25 |
预算金额(元): | 2,* |
采购品目: | 餐饮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 (略) 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2024——2025学年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略) 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我校老师、学生就餐问题,有效从源头上保障食堂原材料的食品安全,降低采购成本,杜绝食堂管理漏洞,现公开向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询价,为我校食堂提供原材料配料配送服务。询价总价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供应货物和货物运输到采购单位,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 本项目服务时间约为:签订合同日期为准——2025年7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约算为一年),按照《2024——2025年深圳中小学校历》为标准。教职工就餐人数约为240左右人,学生就餐人数约为2000人左右,以实际学校上课就餐天数、人数及配送发生量为准。本项目询价仅报折扣率,询价报价以折扣率为准,基准价以 (略) ( (略) )每月5、15、25号公布的粗加工后的价格(即精品价)取平均值为该项物资的基准价; (略) 中无价格产品,以市场价为基准价;除蔬菜、鲜肉类产品及 (略) 无价格产品外的产品,以 (略) 价格为基准价。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为我校食堂提供一日三餐原材料配料配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洗洁等食堂日用品等。 2.服务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从来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2.试供期:采购方选定供货方并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试供期。试供期为30天,主要考察供货方的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试供期满且经采购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等问题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终止合同,采购方有权选择其他备选供应商进行替补。 3.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或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海鲜、河鮮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任全部由供货方承担。 4.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应分别建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5.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 6.如配送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方可解除供货合同,由其他备选供应商接替。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期为准——2025年7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约算为一年),按照《2024——2025年深圳中小学校历》为标准。 |
联系人: | 任老师 |
联系电话: | 0755-*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9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