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整体搬迁安置项目 | (略) 柯桥区兰亭街道娄宫村2021-05地块 | 绍兴 (略) | (略) 越城区北海街道南娄底村搬迁至柯桥区兰亭街道娄宫村2021-05地块,项目实施主体为绍兴 (略) ( (略) (略) 全资子公司),搬迁安置项目储存介质仍为液化石油气,且按原储存容量规模和充装规模进行建设,最大储存容量为900m3,其中100m3为残液灌,充装量为5000t/a。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本项目储罐冷却喷淋水循环回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汇集达标后纳管,送绍 (略) 处理。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液化石油气卸料、灌装、设备动静密封点及钢瓶残液回收过程产生的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针对液化石油气在卸料、灌装、设备动静密封点及钢瓶残液回收过程产生的石油气和恶臭气体,加强企业及员工管理,规范操作,加强生产车间通风,使用压力罐,安装安全阀,有效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建筑屋顶达标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地东、南、北三面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西面执行4类标准。 固体废物: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液化石油气残液、废机油等危废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钢瓶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后再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 (略) 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