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磋商邀请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1:无”
现更正为:“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1:3.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计#级及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资 (略) 于有效期。
3.2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 (略) ,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行政中心2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天一华府B栋二单元1206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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