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新冠肺炎重症救治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9日21: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采联国际 (略)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14日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2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为民路1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先生06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联国际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女士0668-* |
项目概况
(略) (略) 新冠肺炎重症救治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采联国际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MM00QY04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冠肺炎重症救治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12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包组一 | 多功能心电监护仪 | 100 | 台 | 666.53万元 |
转运监护仪 | 13 | 台 | ||
注射泵 | 290 | 台 | ||
输液泵 | 22 | 台 | ||
肠内营养泵 | 11 | 台 | ||
包组二 | 呼吸机(A) | 20 | 台 | 272万元 |
包组三 | 呼吸机(B) | 20 | 台 | 300万元 |
(2)上述数量为暂估数,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下单供货,按实结算。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简要技术要求: (略) (略) 拟采购一批多功能心电监护仪、转运监护仪、注射泵、输液泵、肠内营养泵、呼吸机(A)、呼吸机(B)等新冠肺炎重症救治设备,用于疫情防控。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 (略) 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3号)规定,本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故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略) 或 (略) 的, (略) 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略) (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采联国际 (略)
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并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 (略) 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3号)规定,本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故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为民路101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
联系方式:徐女士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 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