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5 14:57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农作物损失补偿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元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商业广场四层及一层104、105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农作物损失补偿采购项目(第三次) 服务范围: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范围内遭受湿地鸟类致害导致农作物财产损失。 服务要求:1.现场查勘。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48 小时内,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勘。现场查勘中,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事故现场情况、环境及现场全貌等进行查验、拍照;了解出险经过,并收集照片、录像或者知情人的证言等相关证明等材料核实出险原因,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被保险 (略) 开展查勘、定损工作。 2.收集理赔单证。查勘结束后,理赔人员应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应提交的索赔资料,并协助被保险人填写相关索赔单证。现场查勘时,必须第一时间完成现场查勘记录表,当事人员全部签字确认;确保一案一卷,资料齐全,主要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所有权属证明、现场查勘资料、个人申请、受损证明材料等,在理赔完成后保险人须移交投保方一份存档,维护理赔工作的稳定性。 3.损失确定。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财产损失,双方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协商,或邀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单位专家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进行协商确定。 4.赔款支付。经现场勘查、损失认定、单证收集后,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协议确定损失赔偿金额。对无异议的案件,保险公司按照赔案流程审批结案,赔款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在10 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5.递交资料。每 (略) 需将台账资料副本递交至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 6.保障措施。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被保险人可申请由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进行复核。如被保险人诉求符合赔付标准,但保险公司拒不赔付或降低赔付标准时,由升金湖保护区 (略) 予以赔付。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解释、接案、结算、给付等服务,对参保的运行监管,做好赔付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吉如、王红玲、马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定额收取;
2.金额: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13分;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 址:东至县大渡口镇大桥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南美花园环星楼32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倩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