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4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
采购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发放时间: 2023年 12月
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采购人 | 常州牡丹 (略)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 | |||||||
采购背景 | 常州牡丹 (略) 为黑牡丹(集团) (略) (略) ,负责集团物资采购。现针对2024年度黑牡丹集团营销定制礼品需求进行年度集中采购。 | |||||||
采购内容 | 各类营销定制类礼品。 | 服务地区 | 常州、南京 | |||||
战略合作期限 | 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后-2024年12月 | |||||||
磋商编号 | JC-2023-045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截止期后45日 | |||||
年度预估总金额及 限价 | 年度预估总金额约100万元。清单及限价详见附件,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清单填报固定下浮率,固定下浮率不得小于0%,否则为无效报价。 | |||||||
评选原则 | 1、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样品评审,第二阶段为竞争性磋商;评选小组将磋商供应商的样品与采购人提供的标准样品核对、评审,所有样品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竞争性磋商。 2、战略单位家数:采购人在磋商供应商中根据磋商情况取2名成交供应商。 3、基准下浮率原则: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下浮率的最大值。 4、磋商原则:按报价下浮率大到小进行排序,排名前五的进入磋商(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按基准下浮率进行磋商,若满足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数量大于所需家数,采购人将根据磋商情况调大基准下浮率,并按照调整后的基准下浮率继续磋商,直至满足所需家数要求;若满足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数量小于2家,采购人继续与排名第五名之后的进行磋商,直至满足所需家数要求。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5、落地实施方式:成交候选人经资质审核后,按照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项目需求方根据供货期、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一名或多名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 |||||||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备注:磋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报价税率落地,若项目落地时因实际开票税率与报价税率不一致,磋商供应商须在原成交价基础上折让因税率不同导致采购人增加的成本) 2、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年度累计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营销定制礼品类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021年1月1日至今与黑牡丹(集团) (略) (略) 无诉讼关系。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采购活动中同时磋商。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江苏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如:(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4)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5)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备注:我公司将会不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考察、第三方咨询等方式。 提醒: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需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业绩合同原件等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 |||||||
报名时间、方式 | 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报名、下载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竞争性响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00至2024年1月5日13:30(北京时间)。 2、报名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http://**)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3、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报名供应商详细咨询: 400-828-9082。 | |||||||
供货期限 | 以项目需求方联系单为准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资料费 | / | 磋商保证金 | 10000元 |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战略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 |||||||
响应文件份数 | 至少*份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1921室 |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5日13时30分 | |||||||
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5日13时30分 | |||||||
竞争性磋商地点 | (略) 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1921室 | |||||||
联系人 | 胡 工 | 联系电话 | * | |||||
投诉电话 | 0519-* | |||||||
备注 | ||||||||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2、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3、本项目采用第三方平台(E交易、集团官网)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包括采购人决定取消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四)条及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磋商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在2023年 1月2日 17:00 点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若采购人无法向磋商供应商提交书面提问盖章件,请于澄清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提问扫描件发送至黑牡丹发展邮箱:*@*lackpeony.com并同步电话通知到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 。磋商供应商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E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 (略) 官网上公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日期 1 天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2024年度营销定制礼品供应商报名表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法律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承诺函
(7)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业绩合同。
(8)样品(按样品清单单独提供)
(七)报价
1、报价说明和要求:
(1)报价采用固定下浮率,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清单填报固定下浮率。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竞争性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磋商供应 (略) 场情况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价格体现。
备注:磋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报价税率落地,若项目落地时因实际开票税率与报价税率不一致,磋商供应商须在原成交价基础上折让因税率不同导致采购人增加的成本。
(2)清单中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管理费、利润、运输(不因供货地区调整)、保管费、设备损耗、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发生的全部费用。
(3)清单为模拟清单,不含税综合单价不随实际需求数量的增减而调整,结算时按验收合格的数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
*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不含税综合单价限价×(1-成交下浮率)×(1+税率)
(4)实施流程:项目需求方以书面形式下发联系单,成交供应商接到联系单后完全按照合同及联系单的各项要求及时响应,并按照合同及封样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供货。
(5)验收流程:项目需求方及营销管理部对成交供应商所供物料的外观、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结算方式: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2、限价:清单及限价详见附件,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清单填报固定下浮率,固定下浮率不得小于0%,否则为无效报价。
(八)磋商保证金
1、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磋商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如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处理。
2、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常州黑牡丹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常州新北支行
银行账号:*26126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4、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2024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缴纳时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5、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
磋商供应商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6、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意事项:必须在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7、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后转为战略履约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8、如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的、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或者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战略框架协议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战略履约保证金的;
(3)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磋商的;
(5)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供应商必须编制至少一份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4、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印鉴或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十)响应文件的密封
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一)磋商截止期
1、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采购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以前的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期。
3、超过磋商截止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磋商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文件第(九)条至第(十)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竞争性磋商及磋商程序(十三)磋商程序
1、磋商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参加。
2、在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未在磋商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评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依据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第(六)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磋商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限价且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磋商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4)报价固定下浮率小于0%的;
(5)同一磋商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选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8)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9)经澄清后仍未提供近3年内与黑牡丹(集团) (略) (略) 无诉讼关系法律声明的;
(10)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齐全的;
评选小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响应文件或者界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可以继续进行;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一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响应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选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如战略合作期限、质量等)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内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方面有细微偏差的响应文件,书面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书面澄清材料。
(3)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体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评选原则
(1)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样品评审,第二阶段为竞争性磋商;评选小组将磋商供应商的样品与采购人提供的标准样品核对、评审,所有样品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竞争性磋商。
(2)战略单位家数:采购人在磋商供应商中根据磋商情况取2名成交供应商。
(3)基准下浮率原则:基准下浮率为有效响应文件报价下浮率的最大值。
(4)磋商原则:按报价下浮率大到小进行排序,排名前五的进入磋商(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按基准下浮率进行磋商,若满足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数量大于所需家数,采购人将根据磋商情况调大基准下浮率,并按照调整后的基准下浮率继续磋商,直至满足所需家数要求;若满足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数量小于2家,采购人继续与排名第五名之后的进行磋商,直至满足所需家数要求。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5)落地实施方式:成交候选人经资质审核后,按照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项目需求方根据供货期、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一名或多名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7、成交结果及公告
(1)本项目成交候选人需在磋商结束2个工作日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业绩合同原件等相关证件至采购人处进行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资格核查不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成交候选人自行承担。
(2)采购人如需考察核实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履约能力等)的,若经考察综合评估,第一成交候选人可能存在履约风险等情形的,采购人可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增加履约保证金等增信措施,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拒绝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资格核查通过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E交易网站、黑牡丹(集团) (略) 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8、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战略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战略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成交候选人与其他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
9、履约担保
(1)战略履约保证金缴纳:人民币20000元,其中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增补缴纳10000元。
①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采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履约保证金从基本账户缴至“履约保证金账户”。然后凭银行进 (略) 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2016室财务中心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据,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战略框架协议生效。
②履约保证金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收款单位:常州牡丹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常州新北支行
银行账号:*04697
③项目名称:2024年度营销定制礼品集中采购履约保证金(增补缴纳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以上描述备注项目名称)
(2)每个项目实施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20000元,则需增补缴纳,若成交供应商未及时增补缴纳,采购人或需求方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
(3)战略履约保证金的扣除:项目履约过程中,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优先在战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单项目应付款中扣除:
①战略合作期内,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战略框架协议或拒绝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并全部没收战略履约保证金;
②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以成交价格过低、材料涨价、无法调度、产能不足等理由拒绝履约或拖延供货,造成现场进度延误的,按延期供货天数支付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1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逾期交货达3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支付本次送货价款的10%的违约金;
③项目履约过程中,供货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战略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封样及联系单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出现一次扣1000元并无条件整改、更换直至通过项目需求方验收;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验收合格,出现一次扣1000元;累计次数达2次的,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并没收战略履约保证金。若由于成交供应商质量缺陷或瑕疵造成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损失的,除扣款外仍须承担采购人或项目需求方的所有损失。
(4)战略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战略履约保证金未被扣除或扣除后有剩余,则在战略合作期满或战略合作期内最后一个项目供货完成(孰晚)后5个工作日凭收据及采购人经办部门、采购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无息退还。
10、合同签订
(1)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实施操作:项目需求方根据供货期、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一名或多名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具体项目存在需求时,以联系单形式发至已签署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及时响应实施,并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若成交供应商不与项目需求方签订采购合同,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并没收成交供应商战略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质量要求
1、物料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且符合采购合同、封样及联系单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2、标准样品
(1)采购人对清单中部分产品提供标准样品(详见下表),磋商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标准样品进行现场确认,磋商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标准样品的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且同时需要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现场对接人:*健;联系电话:*,地址: (略) 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栋珑庭1917室。现场确认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标准样品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磋商供应商按照标准样品清单全数提供至少一份样品,样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清单。评选小组将磋商供应商的样品与采购人提供的标准样品核对、评审,所有样品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将封存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磋商结束后自行带回。
标准样品清单 |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
1 | 广告笔 | 盒 | 小米中性笔0.5,笔杆喷胶工艺笔身单色丝印LOGO,10只装/盒 | |
2 | 笔记本礼盒套装 | 套 | 笔记本礼盒套装,含笔记本、签字笔、笔记本压印LOGO、笔激光LOGO、礼盒封面烫金LOGO | |
3 | 毛毡袋 | 个 | 材质:双层毛毡 38*30*11 cm,定制LOGO | |
4 | 小米手持风扇 | 个 | USB接口,定制logo | |
5 | 长柄雨伞 | 个 | 长度75cm,伞布长55cm,伞下直径96cm,定制LOGO,伞布双层加厚单色印字一处 | |
6 | 金属防风打火机 | 个 | 材质:金属;防风功能;定制双面LOGO | |
7 | 停车牌 | 套 | 三合一合金材质停车牌、安全锤、切割安全带;激光雕刻定制LOGO | |
8 | 电动车风挡 | 件 | 电动车挡风被、护脖、护肩大侧翼半包围款型定制LOGO | |
9 | 遮阳板 | 个 | 汽车遮阳伞车载隔热遮阳挡伸缩式,LOGO可定制 | |
10 | 多功能靠垫 | 个 | Logo定制卡通抱枕毯子午睡枕头空调被子两用多功能冬靠垫毯子;尺寸:1*1.7㎡ |
4、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外观不得体现磋商供应商单位特征。
二、战略框架协议主要条款概述
采购合同签订后,每三个月结算付款一次。
1、付款方式:
(1)每三个月的25日为对账结算日,以对账周期内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结算。需求方应在次月底前支付本对账周期货款的100%。
(2)以上各阶段付款,成交供应商同意项目需求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结算方式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的,项目需求方无需承担贴息费用。对账周期内货款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即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定后即按审定价提供所有尾款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成交供应商延迟或拒绝提供发票,项目需求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项目需求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错误发票、被列为失控发票、开票后自行作废或开票后不申报纳税等情形),给项目需求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进项税额抵扣、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被税务机关处罚等),应按项目需求方要求一周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双倍赔偿项目需求方损失。同时,项目需求方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送交税务机关处理。
(3)成交供应商对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额超出结算价的5%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项目需求方,再由项目需求方支付给结算审计单位。结算审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项目需求方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如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4)如税率遇政策性调整,则税前价不调整,税后价按相关政策文件调整。
2、结算方式:
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按照成交下浮后的全费用单价,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
3、战略合作期限: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4、供货期限:以项目需求方联系单为准。
第三章 战略框架协议及实施合同(请报名后下载查看) 第四章 营销礼品清单及限价(请报名后下载查看)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请报名后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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