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佳境片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七政投发〔2022〕7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的通知》(黑建函[2022]277号) (略) 城镇棚户区改造实际情况,同意 (略) 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佳境片区项目(项目代码:2211-*-04-01-*)。项目单 (略) 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7月—2025年8月。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同街以南、悦民路以西、东进街以北。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0757平方米,新建回迁安置住宅616套,总建筑面积8292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1695平方米。小区内新建人行道5000平方米,沥青道路2800平方米,绿化10798平方米,休闲广场6300平方米,地上停车位159平方米,新建DN300给水及消防管线1750米,DN200燃气管线1802米,DN400供热管线2860米,DN400污水管线1250米,DN400雨水管线1380米,电气外网1700米,弱电外网1806米,新建幼儿园和托老所2159平方米,综合商场2526平方米,社区物业、文化活动中心及换热站17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783平方米;新建小区外DN600给水、消防管线800米,DN400燃气管线800米,DN700供热管线800米,DN600污水管线800米,DN600雨水管线800米,电气外网800米等基础设施。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5300万元,其中小区内、外配套基础设施506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五、招标范围为全部建筑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前置要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八、 (略) 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根据本批复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