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 (略) :
我局根据《关 (略) 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发现问题情况的通知》发现你单位在“邻水县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略)5)中,未在法定期限内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以上事实有《关 (略) 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抽查发现问题情况的通知》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项“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本局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改正,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 邻 (略)
. ..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