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 〕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以下单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 *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市 * 龙坡区杨渡村 * 幢 * 龙坡区生 (略)
邮政编码: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受理日期
1
塑料制品、模具生产加工扩建项目
(略) 市 * 龙坡区 (略) 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凤德路 * 号
(略)
(略)
、 (略) (略) 、 (略) 市 * 龙坡区生 (略)
* 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