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103 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S103 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S103 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裴兆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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