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订版全文)》(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及《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就《宜良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宜良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日(星期三)下午3点至5点
地点:公务楼12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应参加人员24人,实际参加人数21人,请假3人)
(一)听证主持人(1人)
杨月清(县自然资源局 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3人)
严鸿禹(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副主任)
李永贵(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科科长)
廖建婷(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科副科长)
(三)决策发言人(1人)
李平(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副局长)
(四)听证记录人(2人)
欧晓东(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张维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监察人(2人)
陈云敏(宜良县纪委监委驻政务服务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
孙汝勇(宜良县司法局法治建设科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19人)
马付才(宜良县政协人资环委 主任)
王雪媛(宜良县人大城环委 副主任)
刘玉辉(宜良县发改局 审批科科长)
钱兴堂(宜良县科技工信局 工作人员)
谭志坚(生态环境分局管理科 副科长)
苗强伟(宜良县交运局基本建设科 科长)
杨志强(宜良县水务局水资源水保科 副科长)
杨妍瑛(宜良县文旅局文管所 所长)
马自福(宜良县应急局矿山科 科长)
庞艳妮(宜良县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科长)
李冲平(宜良县匡远自然资源所 负责人)
李绍华(宜良县南羊自然资源所 工作人员)
田井刚(宜良县北古城镇自然资源所 负责人)
沈桂元(宜良县狗街镇自然资源所 工作人员)
赵勇(宜良县竹山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姚靖(宜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曹启元(宜良县耿家营乡自然资源所 所长)
曹世平(宜良县九乡乡人民政府 武装部长)
代金超(宜良县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经过会议前期的认真准备,听证会按时顺利召开,在本次听证会中各听证代表对《规划》的相关内容分别从可操作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也提出很多宝贵的建议,并一致同意《规划》。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严格落实相关的管理规定,按照相关文件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规划》编制的目标任务明确,依据充分,结构合理,落实了上级下达宜良县的各项指标,文本、图件等成果符合规范要求;《规划》对当前宜良县矿产资源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分析,分析论证深入透彻,结论科学合理、基本可行,符合宜良县实际;在实施过程中《规划》应结合各类专项规划执行。
六、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我局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条梳理,并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订版全文)》(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等文件及《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与本次听证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经审查后予以采纳,对与本次听证无关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