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西江产业 (略) (略) 交汇处东北角3280.00㎡地块整体招租(20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8月 0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8月22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西江产业 (略) (略) 交汇处东北角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土地使用权 | 所在层数 | / | |
租赁面积 | 3280㎡(约4.92亩) | 租赁期限 | 20年(含6个月的建设免租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赁费按*元/年(不含税金额*,税额*)的标准收取。 租赁费支付时间:采取先付后用的形式。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前15年的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后5年的租赁费用((第16-19年年租金均为*元/年,第20年租金冲抵6个月的建设免租期后,租金按*元实收)采取先付后用,按年支付的形式。第16年租金于第15年租期届满15个工作日前一次性付清,第17年租金于第16年租期届满15个工作日前一次性付清,以此类推。 | 租金递增方式 | / | ||
租期起始日 | 租赁期限自出租方办妥标的地块产权证之日起算20年(以不动产权证书中记载的登记日期为准算租期起始日) | 押金 | *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的地 (略) 西江产业园区,园区开发面积*.9亩,以新能源电动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主导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承载力不断提升,目前已入驻赛尔康(贵港)有限公司、广西修正药业、爱玛电动车、绿源电动车等企业300多家,员工约*人,其中规上企业114家。自 (略) 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有爱玛智慧出行、修正制药、钻豹电动车等60多个。目前园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仅有1个加油站,随着园区的发展,加油压力逐步增加,本次招租标的建设加油站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 ||||
其他情况 | 一.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的各项证书、手续情况及现状等),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 | 8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略) 贵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承诺在承租方按约定一次性缴清前15年租金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妥标的地块产权证;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贵 (略) 股东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
特别 告知 | 1.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其中招租标的尚未办妥产权证书。出租方承诺在承租方按约定一次性缴清前15年租金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妥标的地块产权证。 3.承租方对标的地块的开发使用需按照出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依法合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4.承租方对租赁物进行建设加油站,但在建设前需将设计方案和图纸等相关资料提交出租方审查,在不影响建设安全的前提下,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最终的设计方案和图纸等施工建设资料,需交一份给出租方备案。 5.承租方的施工建设方案和设计,以及经营所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等许可证照,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需要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审批、备案的,承租方应自行按规定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和生产安全责任,出租方配合提供应由出租方提供、出具的文件和手续,承租方不得违法违规施工建设。 6..承租方依法依规建好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归出租方,但20年租赁期内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同时地上建筑、附着物以及相关设施的的维修、维护、使用安全责任以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后3个自然日内将租赁地块交还出租方,并付清全部应付款项。承租方添加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等添附物,不影响租赁物正常使用的,承租方可以搬离。地上固定建筑物、装修部分等,承租方必须按现状交还,不得破坏,否则,造成损失应予赔偿。承租方不可拆除的建造、改造和装修部分等,出租方无需给予补偿。承租方超两个月内未将可移动设备设施等搬离的,则出租方无偿取得该添附物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且无须给承租方任何赔偿。 7.在承租方租赁期限届满及不续租时,或承租方自愿提前退租时,或因重大违约导致解除租赁合同时,无论地上附着物是否仍有残值,承租方皆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给予建设、装修补偿或赔偿。 8.因管理的需要,承租方除了租金外,不再向出租方支付相关物业费用,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场地的安全、秩序、卫生、维修维护,与顾客所发生的纠纷、官司、赔偿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 9.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建好的加油站场地整体或超过整体1/3以上面积的部分转租给单一第三人(次承租方)。承租方转租给单一第三人的,无论出租方是否同意,承租方仍需对本合同承租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合同条款同样对次承租方具有约束力。次承租方再次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的,承租方应加强监督管理,遵守以下分租的约定。承租方有权根据商业布局将加油站场地内的部分区域分租给经营户等第三人(以下统称经营户)。但应同时遵守以下约定: (1)承租方将部分区域分租的,必须与经营户签订书面分租合同并将分租合同交出租方备案。 (2)分租合同租期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3)分租合同必须约定经营户需遵照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场地,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 (4)承租方应要求经营户向出租方出具承诺书,承诺如本合同终止、解除的,经营户应无条件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5)出租方有权就分租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向经营户核实,承租方应予配合。 (6)承租方转租时,一次性或提前收租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周期,并且不得变相收租,避免出现承租方提前收租后无力向出租方交租,出租方解除合同后产生群体性事件,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10.因承租方不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或者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经营,造成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或者引发纠纷,导致出租方被执法部门处罚或者被第三方索赔,由此产生的损失和处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检测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先行承担责任的,有权向承租方追索。 11.如该场地设有电话、有线电视、 (略) 络等接口的,承租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向相关服务单位申请开通,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12.出租方需配合承租方到当地供水、供电部门等办理独立结算水、电费相关手续,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向当地供电、供水部门等支付水、电费。 13.因使用租赁标的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负责承担费用。 14.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可以对租赁区域内的场地悬挂、安装、设立商业广告。承租方设置的广告,其内容的合法性及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承租方负责,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出租方予以合理配合。 15.出租方承诺:如果承租方摘牌并按约定缴纳15年租金后,出租方未能在收到租金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妥标的土地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方有权单方取消租赁合同,要求出租方退回已支付的租金并承担承租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年化利率5%计收)和交易所竞价产生的服务费用。 16.承租方如摘牌后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按时、足额支付*元租金、租赁押金或者在后续租赁期内未按约定足额及时缴纳租金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未付金额的的千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同时,若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仍未能付清*元租金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承租方缴纳的押金。 17.出租方协调、支持、协助承租方完成相关的行政审批包括但不限于落户企业或报建手续等事项。 18.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产权或管理权变更,合同出租方相应变更,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和新产权人、管理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19.合同签订后,在不影响施工、验收的前提下,承租方可以提前开展项目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小红书、户外广告等,以及建筑物外墙海报、横幅等标识广告布置粘贴,但承租方不能打着出租方的名义或者招牌开展项目宣传等活动。 20.承租方拥有对租赁物推广名的命名权利,但必须提前向出租方进行报备且经出租方同意后才可以使用。 21.承租方对该租赁物进行物业管理,并有权收取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物业管理相关费用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审核。承租方收取物业管理相关费用时,一次性或提前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周期,并且不得通过变更合同的方式变相提前收费。 22.租赁期间,出租方拟转让持有的租赁土地使用权的,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且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23.承租方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营及管理风险与责任。 24.租赁地块每年需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承租方自行缴纳(土地的实际使用人),若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此税款,造成的出租方被行政处罚等相关损失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且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地块。 25.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即租赁合同需同时满足下述条件后生效: ①出租方办妥租赁地块的不动产权证;②承租方已按约定足额缴清首期15年租金*元以及租赁押金*元;③租赁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盖章。 租期起始日自出租方办妥租赁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计算(以不动产权证书中记载的登记日期为准)。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竞价成功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按照下列约定向出租方支付首期15年的租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元);并在签署交付通知书和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押金(人民币*元)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 (略) 贵 (略) 账 号:*69 开户行:中国 (略) 贵港德宝分理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因租赁地块仅限于加油站建设,因此承租方需具备或自行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等许可证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出租方与承租方交付出租标的的时间以《租赁合同》、交付通知或向承租方预留的联系电话发送的交付通知明确的为准,出租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且收到15年租金款项之日且出租方办妥标的产权证之日起开始计算;承租方逾期不到场接收出租标的的,则视为放弃承租方权利、单方面违约中止合同,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全部押金,不予退还,其他违约责任按所签订合同相关约定处理,出租方有权重新将此场地对外租赁。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15年租金、押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3.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1)成交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成交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成交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2)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样本原则上不予修改,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在公告附件下载查阅。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竞价须知及租赁合同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租者须依此对自己在竞价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签约地点: (略) 贵 (略) 2.经营范围与要求: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项目。 3.标的用途:租赁物的用途为建设加油站并使用。如承租方需改变用途,应向出租方书面说明原因及改变后的用途,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变。承租方使用租赁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尤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营项目的规定,不能用于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或储存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违禁的危险物品。 4.租赁物的维修、维护。租赁期间,承租方需维护好租赁物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安全,确保能正常使用。承租方在正常、合理使用过程中关于加油站的维修维护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消防与环保。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根据消防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将其摆放在明显位置,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物品阻挡。承租方需保持场地内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能在走道、疏散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根据法律规定应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承租方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如承租方所从事行业对环境有污染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环保设施,办理相应的报批手续。 6.环境卫生。承租方需按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要求做好租赁物及场地范围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7.在不改变主体建筑物功能及结构安全的前提下, (略) 场化运营,承租方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可以对建筑物进行后续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布局调整、功能调整等项目的建设和配备(需向相关部门报备的项目,由承租方自行报备出租方配合)。 8.在承租方租赁期限届满及不续租时,或提前退租时,或因重大违约导致解除本合同时,无论地上附着物是否仍有残值,也无论出租方是否接收承租方地上附着物,承租方皆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给予建设、装修补偿或赔偿。 9.承租方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如租赁税),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期间一切政策规定缴纳的费用。 10.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城建规划)导致场地不能按期经营或使用,则自行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需对承租方做任何经济补偿。 (略) 人民政府等政策性原因对租赁场地征收和拆除导致合同终止,承租方必须妥善处理退租事宜,在通知期限内清退,将租赁场地返还出租方。除政府有关部门明确给予承租方的建设、装修、经营及搬迁损失补偿外,出租方无需另外给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赔偿。因前述原因造成双方损失的,由双方各自负责。承租方逾期返还租赁场地的,出租方有权按租赁合同约定计收占用费,除此外出租方不得以地块的经济性作为借口向承租方提出无理由拆迁或者劝退承租方。租赁物的征收拆迁补偿费用,除了停业停产费用、搬迁费用和属于承租方建造、改造、装修部分的补偿费用外,其余的均归出租方所有。 11.租赁合同因租期结束或其他原因终止后,承租方应将租赁物交还出租方时,承租方应将租赁物完好返还给出租方,并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承租方添加的可移动设备设施,拆除不影响租赁物正常使用的,承租方可以拆除或自行处置,出租方无需给予补偿。 12.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3.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14.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租赁合同》约定,存在任何疑问的,应自行与出租方了解后再参加竞租,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竞价成交后所签署文件的约定,并承诺如期履约。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 (略) 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略) 西江产业 (略) (略) 交汇处东北角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08月09 日09:00至2024年08月22日17:0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 (略) 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并经出租方确认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3.注意事项 (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00)。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成交竞租人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付交易所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首期15年租金,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元/次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09:00至2024年08月23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或交易所书面通知,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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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向经理 0775-*、* |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
咨询地址 | (略) 青 (略) 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