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 (略) 枞阳县钱铺乡玉龙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枞 (略) 枞阳县钱铺乡玉龙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62-* | 传真: | 0562-*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 (略)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枞阳县钱铺乡玉龙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吨/年扩建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钱铺镇 | ||
建设单位: | 枞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汇 (略) | ||
项目概况: | 矿 (略) 枞阳县钱铺镇,枞阳县城42°方向34km处,面积*平方米。项目新建破碎站和筛分工业场地两个工业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成后计划达到年开采加工*吨矿石的生产能力。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经行了备案(铜经信矿管办函[2019]152号), (略) 水利局出具了《关于枞 (略) 枞阳县钱铺乡玉龙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吨/年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铜水利审字[2019]13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合理布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二)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排入矿区附近水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围林地施肥。运营期办公生活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筛分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接入钱铺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钱铺河。矿山采场和破碎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或农田施肥;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排入下游黄龙大塘,车辆冲洗废水采用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三)运营 (略) 及临时排土场定期洒水抑尘并限制车速,矿山配套洒水车和雾炮机,对作业面等进行洒水降尘,同时矿山采用履带式移动钻孔机,自带除尘器,在穿孔、凿岩、爆破、装运等工序粉尘采用除尘喷雾机降尘。破碎站、筛分工业场地生产设备及输送带全部密闭,原矿卸料、进料、落料以及输送工序设置除尘喷雾机进行洒水抑尘,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筒仓进料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四)施工期利用原开采形成的老采坑作为临时排土场周转,剥离废土全部用 (略) 修筑、场地填方及复垦等;碎砖、石、砼块、黄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由专人收集送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运营期剥离废石部 (略) ,其余部分与剥离表土、沉淀池沉渣都暂存于临时排土场,用于采场复垦;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石粉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与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采取相应的植被保护和水土流失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运营期开展定期监测计划。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项目矿区、排土场、筛分工业场地制定50m的环境防护距离,破碎站制定50m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 (略) 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