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 (略) (略) 正常运行, (略) 项目内 149 (略) 和100 台城管通及 50台渣管通正常使用。需要采购运营商通信运营服务及政企专线用于数字城管业务系统、 (略) (略) 的连接。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功能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具体项目说明 |
1 | (略) 租赁服务 | 1、采用10M政企专线接入方式。 2、包含设备:每个接入点提供光电转换设备,城管机房提供汇聚设备,该设备具备双电源双主控保护,并通过双向 (略) 由调 (略) 端,在中断任 (略) 的情况下,会产生毫秒级的倒换,将不会影响此设备上的所有业务正常运行。 |
2 | 城管通资讯服务 | 每月提供无线数据传输流量30G,业务通话2000分钟 |
3 | 渣管通资讯服务 | 每月提供无线数据传输流量30G,业务通话2000分钟 |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线路技术规格、 (略) 要求:
(1) (略) 要求提供单模裸光纤,光纤支持传输速率不低于10M;
(2) (略) 要求管道、深埋的模式。
2、服务要求及质量要求:
(1)在租用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 (略) 质量要求,保证采购 (略) 畅通及安全使用。施工完成后,要进行全面性能指标 (略) 的安全测试,确保采购人 (略) 全部达到技术指标;
(2)有驻 (略) (含四县)(或承诺成交后设置) (略) 维护单位或机构;
(3)负 (略) 理用户在接入和使 (略) 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并确定专人联系。根据系统正常运行, 成交供应商必须留有足够的(149条) (略) ,在故障发生时,用户提出申告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恢复。
(4)成交供应商应每半年对所有租 (略) 等进行巡检;
(5)必须满足数据传输的保密要求, (略) 数据传输引起的泄密事件,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6)组网完成后,采购人如要求 (略) (略) , (略) (略) 的价格参照本次采购确定的价格执行(供应商需提交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后续增加的费用不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内,累计追加金额不超过本次成交金额的10%。
六、验收标准:1、调试:本项目的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对相关产品的调式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一、售后服务
1、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品备件。
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更换或维修的费用包含在此次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二、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一年的服务费(合同额的100%)。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以上要求为本项目的最低采购需求,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若磋商文件中其他相关描 (略) 不一致, (略) 说明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