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DHJ-2024-0919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质检测中心运营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平桥高新工 (略) 德正堂行政楼3-4楼
成交金额:###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质检测中心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为 (略) (略) 24家水厂的出厂水(每月24份)、末梢水(每月24份)检测43项和水源水(每月20份)检测29项,24个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开展检测,每份样要求检测末梢水22项。 服务要求:每月1—5号进行水样采集遇节假日时间另行商榷,25号之前上报检测结果报告,如有特殊需要,供应商需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急检测相关的服务响应。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内容,满足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乐娟、吴孝俊、张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06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 (略)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政府后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德华建(北京) (略)
地 址: (略) (略) 五里墩大 (略) 附属楼2F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64-#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