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蛋鸡非笼养循环农业扶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白沙黎族自治县蛋鸡非笼养循环农业扶贫项目
蛋鸡智慧养殖小区和循环农业示范园两大部分。总占地面积*.12平方米(237.04亩),蛋鸡智慧养殖小区鸡舍10栋,单栋容纳4万羽鸡的非笼养蛋鸡鸡舍8栋,共32万羽蛋鸡。育雏舍2栋,单栋容纳4万羽鸡,共8万羽育雏鸡;配套建设气调库、蛋库1栋,肥料加工车间1栋,智慧管理中心1栋,餐饮体验中心1栋,应急管理中心1栋以及门卫室、消毒室、泵房、水净化设备房、蓄水池、消毒池、污水处理罐、配电室、料塔、参观走廊、有机肥试验田等,引进全自动化料线、全自动化蛋线、中央输粪系统、智慧数据管控技术等一流的配套设施,循环农业示范园建设一层的智慧温室种植大棚4栋,建设新品种作物种植区、功能作物种植区以及园区硬化道路等,综合展示蛋鸡-鸡粪有机肥-特色农业种植-秸秆微生物菌处理循环农业模式。鸡舍清粪方式采用环境保护部认可的干清粪工艺。
二、环境影响分析
1、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鸡群生活叫声,以及污水处理站水泵、发电机组等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其强度为70~85dB(A)。经过加强生产管理,如有机肥加工设备及水泵均在昼间使用,禁止晚上使用等,并对各类设备采取密闭、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养鸡场运营后,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①恶臭环境影响
本项目恶臭污染源主要为鸡舍、污水处理站及鸡粪堆粪车间等处散发的恶臭气体。在鸡舍内产生恶臭的主要成份是氨、硫化物等。在鸡场正常生产并且未采取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养鸡场对周围环境的恶臭影响距离达 200~500m,甚至更远,在其下风向一定距离内能明显感到有臭味。根据计算项目鸡场最大预测浓度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要求,厂界能够达标。项目周边多为农作物地,经采取措施及周边作物隔离吸附,本项目所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饲料加工间粉尘经3000m3/h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 95%),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加强清粪频率,鸡舍加强通风,鸡粪在晒干场内晒干时及时翻堆,恶臭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④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油烟净化去除率不小于60%,油烟经处理后排放。
⑤汽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空气稀释。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3、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收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作为水肥使用。因此,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废水全部综合利用,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鸡粪、沼渣、污泥等含有植物生长必须的营养元素,此本项目对粪便、沼渣运送至鸡粪堆场暂存后外售做肥料。病死鸡只和分娩废物通过外运处理。医疗垃圾由专用医疗垃圾桶盛装,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弃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再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收集点,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置。
可见,项目中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有废水溢流事故将造成周边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因此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事故废水不溢流。疫病的发生往往会造成鸡大量死亡,从而给养鸡场造成巨大的损失,并 (略) 民的身体健康。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造成病疫传播,因此,必须加强生产管理,杜绝疫病传播事件发生。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结论
本项目属于畜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涉及禁养区;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对养殖废弃物实行种养结合模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大多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缓解劳动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均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征集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所在地周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期限
公众通过信函、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给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或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查阅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快乐的蛋(海南) (略)
联系人:李福友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海南 (略)
联系人:吴工
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美兰区晋江横街5号101、104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快乐的蛋(海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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