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
报来《关 (略) 葛大店 (略) 改扩建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予以复函。
一、原 (略) 葛大店 (略) 改扩建项目立项。
二、本项 (略) (略) (略) 交口东南角,拟将办学规模增至42个班,扩建后总占地面积约49.2亩,总建筑面积约3.(略)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2.(略)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综合行政楼、图书馆、综合艺术楼、食堂、风雨操场和地下车库等单体,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和智能化工程等,同时对现有校舍进行提升改造。
三、总投资约2.14亿元,所需 (略) 公益性项目资金(市级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解决。
四、该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 (略) (略) (略) 作为项目法人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环保、节能等相关审批手续,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设计单位,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优化建设工程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待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本项目编码:2411-(略)-04-05-(略)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