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已于2024年11月08日发出招标公告,现对象州县城东产城 (略) 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略).93平方米,包含商业用地(略).38平方米,工业用地(略).55平方米。本次建设范围为一期商业和一期厂房。本次新建建筑总面积 (略).96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略).9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248.03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部分地上建筑面积(略).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48.03平方米,商业用地部分地上建筑面积 2034.16平方米。 (略) 高层(略)类工业厂房、1处多层(略)类工业厂房、1处高层公寓楼、1 处低层 TED 研学会议中心及4栋低层商业建筑。 | 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略).28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略).58平方米,商业用地6293.70平方米。本次新建建筑总面(略).8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略).88 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地上建筑面积(略).88 平方米,商业用地地上建筑面积2150.00平方米。包含1栋高层(略)类厂房、1栋多层(略)类厂房、1 栋公寓楼、1 栋TED 研学会议中心及1栋商业建筑。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类似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2.1.3、2.2.4(3)关于工程总承包业绩描述: 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承接过或完成过的合同金额 1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类似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2.1.3、2.2.4(3)关于工程总承包业绩描述: 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承接过或完成过的合同金额 1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 |
3 |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2.2.4(3)项目业绩备注:.............注: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勘察业绩中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分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日期为准, (略) 内业绩的以上资料以录入“桂建云”为准, (略) 外业绩因“桂建云”系统不能显示以上资料等原因,则应将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在“其他材料”中并盖单位公章) |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2.2.4(3)项目业绩备注:.............注: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勘察业绩中同一工程项目按最高分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在建项目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协议书。 (略) 内业绩的以上资料以录入“桂建云”为准, (略) 外业绩因“桂建云”系统不能显示以上资料等原因,则应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在“资信业绩需要的其他材料”中并盖单位公章) |
4 | 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3)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款,按照与承包人约定的人工费支付比例25%,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包人支付到联合体牵头单位在项目贷款银行金秀农发行开立的进度款专户。 | 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3)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款,按照与承包人约定的人工费支付比例20%,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包人支付到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进度款专户。 |
5 | 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无 | 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6个月,发包人款项到位后支付,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因标书制作软件中没有勾选“近年已完工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近年已完工类似工程勘察项目”业绩、“近年承接过类似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模块,投标人统一在标书制作软件中的“近年承接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处勾选“近年已完工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近年已完工类似工程勘察项目”业绩、“近年承接过类似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或在标书制作软件的“资信业绩需要的其他材料”中体现。
相关条款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 象州龙象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诚 (略)
时间: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