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殿前派出所及殿前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发布的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87.*元,低于*元。在确定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时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确定入围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综合评估法采取有限数量入围评审制。(1)监理服务费在人民币*元以上(含*元)至*元以下的项目。”情况执行。 (以下内容为空白)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略) 公安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8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