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 (略) 邕 (略)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6月1日10:00至2024年6月2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略) (http://**_item.htm?id=E24E*E*B835C1D0ED5C8039E,户名: (略) 邕 (略) )对被执行人 (略) 名 (略) 邕 (略) 51号龙华金融广场办公楼B栋五层50 (略) 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邕 (略) 51号龙华金融广场办公楼B栋五层507号
1.标的物详情:
拟拍卖标的 (略) 邕 (略) 51号龙华金融广场办公楼B栋五层507号不动产,所有人: (略) ;规划用途:办公;房屋性质:单位自建;总层数22层,所在层数5层;建筑面积:48.77㎡,分摊建筑面积:10.37㎡,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有丽景湾幼儿园、 (略) 邕宁区民族中学龙华西校区、 (略) 五象新区第三实验小学、龙岗北小学;有广西北部湾银行、 (略) 灵龟山公园等生活配套设施,交通有: (略) 公交车、 (略) 公交车、 (略) 公交车等。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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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的物具体实时欠费金额需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做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二)、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权证编号情况:
不动产权证书号: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6月1日10:00至2024年6月2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1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 (略) 账户( (略) 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 (略) 拍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与咨询联系人电话预约,请自行前往。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本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南宁百越 (略) 代为进行房产推介及展示(该 (略) 在竞买成交款中支付,不另行向竞买人收取),竞买人可登*淘宝相关链接了解拍品,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的,请与该公司进行联系。联系人韦经理*。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竞 (略) (略) 将冻 (略) 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 (略) 络竞价结束后15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邕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 (略) 邕宁支行,账号:*73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 (略) 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如需办理拍卖按揭贷款,请在开拍一周前通过银行的贷款资格审查。
拍卖贷支持金融机构:
1. (略) 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经理联系电话:0771-*(刘经理)。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南宁百越 (略) 电话:*(韦经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 (略) 竞拍界面查询。
投诉电话:0771-*
联系地址: (略) 邕宁区龙岗 (略) 60号邕 (略) 执行局
(略) 邕 (略)
2024年3月13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取办法
为进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略) 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委托有关社会机构或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组织(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如下:
(一)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按4‰收取;超过*元的部分,辅助工作费用按1‰收取。
(二)动产成交价*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按2%收取,最少不低于50元,超过*元的部分按1%收取;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三)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元;单宗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元。
(四)因买受人原因悔拍且被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的,如果拍品重新提起拍卖,则按照上述(一)、(二)、(三)项标准的10%支付辅助工作费用;如果拍品不再进行拍卖程序,则按照上述(一)、(二)、(三)项标准的30%支付辅助工作费用,费用从被没收的保证金中支付。
(五)因标的物依法符合撤拍规定而撤拍、标的物拍卖流拍、变卖未成交或被执行人以其他方式履行、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拍卖的,*方不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拍卖或变卖未成交但以物抵债成功的,*方可以向*方支付必要的实际支出费用(以发票为准),不超过上述(一)、(二)、(三)项标准的50%。
(六)辅助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从拍卖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