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清远20 (略) 公安局清城分局对讲机基站服务项目 (服务部分)事前公示
广东铁塔清远20 (略) 公安局清城分局对讲机基站服务项目 (服务部分)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编号为04-06-04H-2024-D-D*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范围: (略) 公安局清城分局对讲机基站服务项目 (略) 进行集成调测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不含税预算金额54.*元。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1.3服务地点: (略) 。
1.4维保期:免费维保期3年,自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广州 (略)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2022)15号)中:
第3条:DICT类项目中标(获取成交通知)之后,采购部门依照两翼业务部门发起的采购需求(依据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编制)采购项目所需的物资及服务。成交通知可以是中标(选)通知书、谈判成交通知书、委托函等。
第7条: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根据《广东铁塔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 (略) (http://**.cn)、 (略) (http://**)及中国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4年06月22日至2024年06月24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略)
(二)采购代理 : (略)
联系人:梁泽霖
电话:*
邮箱:*@*26.com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