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3日我局拟对商都县 (略) 年产11万吨石墨新材料石墨增碳剂和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加工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4-*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 (略) 政务服务大厅生态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商都县 (略) 年产11万吨石墨新材料石墨增碳剂和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加工项目 | 商都县 | 商都县 (略) | 北京 (略)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辉腾锡勒绿色经济开发区商都产业园商都县 (略) 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年产4.6万吨石墨增碳剂项目生产设施,在现有石墨化工序基础上新增投料破碎、煅烧、球形化、沥青包覆、造粒、整形、碳化、磁选、筛分等工序及相应环保措施,将其技改为1条年产1.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全工序一体化生产线。 |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书》中治理措施进行达标治理。投料粉碎粉尘经负压密闭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碎、整形、坩埚装料粉尘经各工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煅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低温碳化、高温碳化废气密闭收集经各工序RTO焚烧炉+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石墨化废气密闭收集经石墨化车间外湿式电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排放。过滤筛分粉尘密闭收集后经成品车间外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严格无组织粉尘排放管理。做好生产设备密封,并采取车间强制通风换气等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要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运至七台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作为脱硫系统补充水使用;脱硫废水作为煅后石油焦原料喷洒用水使用。区要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运行维护,严防跑冒滴漏和事故排放,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落实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进行处理,做好分类处理处置工作,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标准。 (四)强化噪声污染控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厂房封闭隔声、厂区绿化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你公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2 | 内蒙古察右中旗脉金矿4万吨/年采选矿工程项目 | 察右中旗 | 察右中旗脉金矿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位 (略) 察右中旗广益隆镇广益隆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矿规模由3万吨/年扩建至4万吨/年,变更前后,开采矿体数量不变,矿区范围及开采深度不变,开拓系统保持不变,一采区采用斜井-盲斜井系统,三采区采用竖井-斜井系统,矿山总服务年限由11.5年缩短至8.11年。选矿厂处理能力由150吨/天扩建至200吨/天,采用“单一浮选”工艺,年产金精矿740t。尾矿库库容保持不变,服务年限由13.58年减少至13.32年。 | (一)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项目应按照《报告书》规定,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及时开展对原有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规范施工行为,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按照“边开采、边恢复”要求,及时做好矿山、临时占地等生态恢复。服务期满后,封堵井口,拆除地表建(构)筑物,平整场地,并对尾矿库库体进行封场处理,覆土植绿,恢复生态。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等方式,出矿过程采用喷雾洒水措施,规范矿石储运,矿石转运做好苫盖处理;选厂原矿封闭储存,不得露天堆放,同时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破碎、筛分工段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尾矿库裸露区域定期洒水,及时碾压密实,减少扬尘污染。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要实现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矿井涌水、选矿废水、尾矿库澄清废水等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抑尘等环节,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夏季用于绿化,冬季输送至尾矿库。尾矿设施要高标准建设管理,确保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按照《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中有关尾矿库防渗设计要求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改造,并做好渗滤液收集、雨水导排等防治措施,渗滤液要全部收集回用;在尾矿库上下游合理设置地下水水质和水位监测井,并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优化和完善固废管理制度,加强一般固废的临时储存、转运和综合利用等全流程监管,并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破碎工段除尘灰回用于选矿工艺,尾矿砂全部排入尾矿库,采矿废石堆存于废石堆场;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对生产区的固定噪声源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厂房封闭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与控制。根据本项目尾矿库风险点,对尾矿库溃坝、尾矿废水渗漏等环境风险要进行有效防控,定期开展跟踪检测,及时排除环境隐患,同时要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