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2022〕琼01拍2号
(略) (略) 委托,由我司对下列涉案需变现财产: (略) 灵山镇琼文公路南侧, (略) 国用〔2014〕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38971.34m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已征收部分及生活区范围)以及相应的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 进行公开拍卖。参考价:3000万元,竞买保证金:300万元。现将第二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日11:00 。
二、拍卖地点: (略) 国 (略) 政府会展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三、标的展示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日17:00止。
四、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日16:00前到账为准。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略) ;开户行: (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6。
六、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8〕琼01执180号、〔2022〕琼01拍2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纳)。
七、标的过户税费及瑕疵情况:
(一)过户税费:拍卖标的今后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时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交易环节税费根据税务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 (略) 承担的税费将从拍卖款中予以扣缴;
(二)瑕疵情况:1、拍卖标的的土地权利类型为划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函复以下内容:(1)关于上述不动产拍卖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问题,根据《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划拨地使用权转 (略) 人民政府批准,且受让方应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该宗地经确认的评估价格40%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关于地价评估相关规定“在评估需补缴地价款时,估价期日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受理补缴地价申请时点为准”。鉴此,应依法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问题应以竞拍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土地评估节点进行地价评估后,方能明确所需补缴的地价款。
2、 (略) 函询国家税 (略) 税务局,拍卖标的将涉及的交易环节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经税务机关在拍卖前初步核算,由被执 (略) 承担的税费约为*.31元,该数额现仅供参考,最终的税款及滞纳金计算结果须以税务机关业务受理后系统自动结算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买受人所需承担的税费。
3、拍卖标的地上 (略) 厂区,建有仓库用房、围墙、水池、烟囱、水塔、水泥硬化路面等建筑物和附属物,其中有两处仓库出租案外人使用,经调查,承租人一直与被执行人口头约定续租并按月支付租金,承租人有向将来土地使用权的买受人继续协商租赁的意愿,如买受人不同意继续出租,需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清场期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4、拍卖标的所涉土地 (略) 国用(2014)第*号,该证项下宗地面积98211平方米,已被征收土地面积54303.91平方米,已被征收部分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另有生活区亦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分割办证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过户、分割办证涉及的相关费用;对拍卖标的分割办证、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过户及可分割办证的任何承诺。
5、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其它事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竟买。对于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恶意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竟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 (略) 龙华区金贸西路15号环海大厦公寓楼二单元15B房。
拍卖机构电话:0898-*1911
委托方监督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