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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和政革委员会文件
益发改投〔2011]148号
关于桃江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桃江县公安局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请示》(桃发改字[2011]17号)及项目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和省发改
委《关于核准公安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的批复》(湘
发改投资[2011]1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
如下:
一、为加强公安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全面依法履行
下
公安业务职能,提高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
展,结合现有业务用房实际,原则同意桃江县公安局异地新建业
务技术用房项目。
二、建设地点:桃花江镇南环线南侧、 (略) 西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其
中业务用房按编制503人核定*平方米,包括指挥中心用房、
办案用房、窗口用房、刑事技术用房等12类功能业务用房;附
属用房986平方米,包括值班室、车库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该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全
部为土建投资;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582.*元,
地方配套1582.*元。
五、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购置
与安装等均须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
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4个月,即2011年11
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
请据此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争取
早日开工建设。
专此批复。
是充
二O
2年五月鱼芳日
主题词:公安业务用房可研
批复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桃江县政府办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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