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高 (略) 新建200m3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高 (略) 新建200m3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高 (略) 新建200m3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四方地片区
建设单位:昆明高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总储气规模为200m3,站内设置3座50m3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1座50m3卧式液化石油气残液罐;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规格为5kg、15kg、50kg,充 (略) 场需求进行调整,年灌装液化石油气1200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罐区、灌装间、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对施工场地适时洒水抑尘;对物料临时堆放点进行防尘遮盖;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 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主要为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液化石油气储罐装卸、充装、超压及检修废气,油气槽车卸车部分设有气体回流管路和专用溢流阀,槽车装卸配备了油气回收装置,对液化石油气卸车过程中因压力差产生的液化石油气进行回收。 ②食堂设置油烟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及油烟排放管道,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设置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 运营期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厂区内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处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及雨天地表径流。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建筑施工废水经场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人员洗手等废水经场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 ③在施工区修筑临时排水渠和沉淀池,施工区雨天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食堂废水设置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综合废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计工艺为:水解厌氧(A)+接触氧化(0)或MBR(膜生物反应),处理规模不低于1m3/d。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和施工人员噪声,做到文明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气烃泵、空压机、柴油发电机、消防水泵等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主要产噪设备置于封闭的厂房内,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安装减振垫,严禁夜间运营,设备应定期维护维修。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隔油池沉渣、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钢瓶,液化石油气残液、废矿物油、废弃含油抹布。其中液化石油气残液、废矿物油、废弃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置,餐厨垃圾、食堂隔油池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 ②废钢瓶由厂家回收; ③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高 (略) 新建200m3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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