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改性沥青生产加工项目 | (略) 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C36-02/01-01号地块 | (略) 江津区重交 (略) | 重庆 (略) | 扩建项目依托位于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原有厂房新建1条改性沥青生产线,新增一套改性沥青生产单元、2个溶胀反应罐,外购沥青、橡胶粉、SBS改性剂、稳定剂等原辅材料,采用高速剪切、胶体磨、溶胀反应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年产5000吨改性沥青(包括橡胶沥青、SBS改性沥青、SBS复合改性沥青)。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6%。 | (1)地表水:扩建项目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依托厂区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珞璜工业园B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运输车辆冲洗依托厂区现有洗车台,冲洗废水依托现有配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不外排。(2)大气环境:扩建项目改性沥青单元生产废气、基质沥青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依托厂区现有搅拌系统卸料及沥青罐呼吸废气处理装置“喷淋塔+光微波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装置(现有风机设计风量为30000m3/h,扩建后更换成设计风量35000m3/h的风机,增加喷淋塔循环量,并增加活性炭更换频率。)处理后,依托现有3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3)声环境: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5)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2308-*-04-0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