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稳岗补助项目公示如下:2024年6月17日开始由各乡镇组织申报,通过个人申请、村委审核,并公示5日后报乡镇,乡镇统一汇总 (略) , (略) 进行复核。2024年12月23日 (略) 对城南乡、阳头升乡、寨子乡、黄土镇、龙泉镇、午城镇、下李乡上报的稳岗补助1029人信息审核完毕。现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发放补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助金额汇总后同农业农村部门报县级财政部门,并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帐号。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隰县人力资源和 (略)
举 报 电 话: 0357-#
附件:隰县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稳岗补助第七批公示名单.xls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