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善500千伏网架加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昭市发改基础〔2023〕330号)、《 (略) 关于永善500kV网架加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云电规划〔2023〕8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修订)、《 (略)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 (略) 能源局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永善500千伏网架加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永善500千伏网架加强工程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该工程的建设将提升溪洛渡水 (略) 内电力的支撑能力,改善牛寨换流站运行条件。 (略) 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建设地点
(略) 永善县、大关县。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500千伏甘顶变扩建工程
500千伏甘顶站扩建1个500千伏间隔出线至溪洛渡水电站。
(二)溪洛渡水电站至甘顶500千伏线路工程
新建溪洛渡水电站至甘顶50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长度59千米,按单回路架设。本工程需拆除原溪洛渡水电站至甘顶500千伏*线3千米,拆除铁塔2基。
(三)融冰装置
在本工程线路两侧分别安装一组融冰用隔离开关。溪洛渡水电站侧融冰用隔离开关费用不在本工程中计列。
(四)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35723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0%,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其余资金向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工 (略) 评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请项目业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该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500千伏甘顶变扩建工程在甘顶500千伏变电站围墙内建设,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不新增建设用地。
(一)中共永善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永善500kV网架加强工程(永善县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登记备案回执》(永稳评〔2023〕18号)。
(二)中共大关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永善500kV网架加强工程(大关县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登记备案的回执》(大稳评备字〔2023〕011号)。
(三) (略) 《关于报送永善500kV网架加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电网规划〔2023〕1651号)。
(四) (略) 《关于云南永善500kV网架加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规划〔2023〕141号)。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 (略) 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八、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九、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