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3〕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宜兴埠镇第三街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 (略) 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津发改许可〔2023〕4号),用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改扩建工程(北辰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改扩建工程(北辰段)内的土地,面积约为0.5954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21日,由宜兴埠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等调查单位,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