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城区防洪排涝河道水安全能力治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防洪排涝河道水安全能力治理提升工程已由 魏县 (略) 以 魏审批研字(2024)1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 (略) 防洪排涝河道水安全能力治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1.2 建设地点: (略) 魏县境内 2.1.3 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魏县 (略) 水系治涝面积约为 5.59×10 4 亩,河道治理长度28.6km;新建 4 座水闸,单座水闸闸孔宽度 30m;改建泵站 1 座,流量 3m3/s,桥梁维护 5 座,均为单跨拱桥。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2.1.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2.1.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1、清淤整治工程:对长安河、漳河湾、玉泉河、魏源河、益民河及天 (略) 防洪排涝河道及民有湖、墨池湖进行清淤整治,总长度28.6km。 2、河道岸坡防护:对长安河、漳河湾、玉泉河、魏源河、益民河及天 (略) 防洪排涝河道岸坡进行防护并安装防护栏。 3、水闸工程:新建翻板闸及配套设施4座。 4、泵站工程:更换水泵及配套设施。 5、雨水口工程:雨水口防护60座。 6、桥梁工程:对5座桥梁进行维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03 00:00 至 2025-01-09 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 (略)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24 09:30:00 ,递交地点/ (略) 为 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分散+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张冠仑,电话:0310-*; 代理机构:宏岩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文康 ,电话:03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魏县发 (略) 电话:0310-*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