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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材料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SSM[2023]12205 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宿豫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宿豫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材料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 万元,招标人为宿迁裕新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宿豫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材料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环境检测、建
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见证类、专项类及备案类材料检测试验全部检测服务、建筑能效
测评与系统节能检测实体检测等全部检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宿豫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材料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宿豫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材料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
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 (略) 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
(4)市外企业须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 2023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名单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检测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
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证明以
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微信或现场获取,领取谈判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
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报名地址: (略) 宿城区兴邦商厦 5 楼。(2)联系人:
贺瑞瑞 * (微信同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宿城区兴邦商厦 5 楼(正南门进入,双电梯上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宿城区兴邦商厦 5 楼(正南门进入,双电梯上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宿豫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材料检测项目
(2)项目编号:JSSM[2023]12205 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00 万元
(5)最高限价:见证类、专项类、备案材料检测等最高限价:按《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 号)及《 (略) (略) 场工程检测收费
依据》×70%。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对宿豫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材料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环境检
测、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见证类、专项类及备案类材料检测试验全部检测服务、建
筑能效测评与系统节能检测实体检测等全部检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日开始至监测工作全部结束,每次监测项目完成后 7 日内提
交成果报告;每次检测项目完成后 7 日内提交检测报告;见证类、专项类及备案类材料检测
等应满足采购人进度要求。
(8)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程材料检测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
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提出 3 名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三)、供应商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
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
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
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裕新 (略)
地 址: (略) 宿豫区金莎大厦
联 系 人:葛韩宇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思迈 (略)
地 址: (略) 宿城区兴邦商厦 5 楼
联 系 人: 贺瑞瑞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