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响水县城 (略) 清掏工程 JSZC-*-ZXJS-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25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XJS-C2024-00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响水县城 (略) 清掏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03.*万元
采购需求:
对县城范围内150.599公里φ600以内雨水管道、40.651公里φ600-φ1000雨水管道、4800座检查井、5028座雨水蓖进行机械清掏,需将管道、检查井、雨水篦内的淤泥、垃圾、树叶等杂物清掏干净,防止汛期积水。其中43.29公里φ600以内、16.79公里φ600-φ1000的管道需要做CCTV检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本次采购项目属于 建筑业 。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 (略) 、 (略) (略)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登录江苏 (略) 、 (略) (略) 、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5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06-25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响 (略) (略) 岔口向东200米江苏泽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付款方式:
1.1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的30%的预付款;
1.2工程量全部完成后,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施工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 70%;
1.3出具审计报告且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结清审计价余款。
注:竣工验收不作为确认工程量的依据,工程量初步确认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出具的专业报告(内审)为准,本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审计是指审计局或上级部门进行的审计工作。
如该项目涉及县审计局或上级单位审计复审,*方需无条件配合相关工作,如该项目复审金额与初审金额存在偏差,最终以复审结论为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办理邮箱:*@*ttp://**)。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苏采云”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电话:0519-*、0519-*。)。
3、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单位邮寄至江苏泽雄 (略) ,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本项目公告在中国 (略) 、江苏 (略) 、 (略) (略) 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6.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等政策。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 (略) ”可查实。
8.引用盐城信用办推行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A的供应商免交履约保证金,2A的供应商按一半金额缴纳(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 (略) ”可查实)。
注: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盐财购[2023]150号的文件精神,具体操作流程请按《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苏财购[2023]150号文执行。可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
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 (略) 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 (略) 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10.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响水 (略) 154号
联系人:黄晓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泽雄 (略)
单位地址: (略) 响 (略) (略) 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