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泽州县 (略) 鲜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东0.17km处( (略) (略) 用地进行建设,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烘干房、综合楼及配套环保附属工程等。建成后规模为年产腐竹3800吨。2024年3月11日,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403-*-89-05-*,总投资4100.*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66%。
该项目选址位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发〔2021〕17号)的一般管控单元内;为鲜豆制品(腐竹)生产项目,不属于《泽州县空气、水环境质量再提升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泽政办发〔2023〕16号)中要求不再布局的行业。
(略) 中晟 (略) 《泽州县 (略) 鲜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晟泽评估〔2024〕29号)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要求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你单位要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环评要求采取安装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通风透气系统、引风机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厂内外车辆运输使用符合现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标准的车辆,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该项目不得设废水排放口;大豆浸泡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 (略) (略) (略) ,电厂经进一步处理后全部回用;成型挑竹废水外售养殖场综合利用;蒸汽冷凝水冷凝后返回 (略) (略) 进一步处理后回用。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循环水泵要采用柔性接头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安装减振基座、弹簧减振器,运输车辆采取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生活垃圾在厂区设置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收集的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其它固废综合利用、环境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要求执行。
(五)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
(六)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要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五、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 (略)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