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北 (略) 10栋4单元,本单元增设电梯事项,现有本单元建筑物面积(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已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 (略) (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郴政办发〔2019〕4号)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
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 (略) (略) 居委会 (略) (略) 反映(电话:151****0023),公示期内不反对视为对本单元增设电梯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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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电梯的图纸方案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