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CQJY * - * (略) (略) (略) 置项目 |
标的名称: | GXCQJY * - * (略) (略) (略) 置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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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GR * GX *** | 挂牌价格(万元): | * . * | |||
价格说明 | —— | |||||
(略) 期: | 5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 |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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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概况: | 本次转让的报废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摄像机、废水表、废焊线电缆等,成交后 (略) 负 (略) 搬迁,安全及费用自理。 以上标的按现状转让, (略) 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准,标的详细资料可到 (略) 联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查阅。 |
* 、转让方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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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 2. 我方转让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 (略) 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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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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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略) 中信和房地产 (略) | ||
评估/询价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标的对应评估/询价值(万元) | * .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备注 |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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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次性 | |||||||||||
与受让方相关其他条件 | 1. (略) 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 (略) 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 (略) 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 * 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5%收取) (略) 指定账户。 3.受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4.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抵扣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竞得标的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搬迁押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并未违反《搬迁协议》相关规定的,搬迁押金不计息退还。 5.资 (略) 负责对 (略) 搬迁,搬迁时间自交割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及安全自理。 6.本次交 (略) 专用账户结算。 7.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 (略) 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 (略) 相关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且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核对原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 (略) 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 (略) 相关义务。 2、搬迁时间: (略) 负责对 (略) 搬迁,搬迁时间自交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及安全自理。 3、标的按现状转让, (略) 实物为准。 4、标的已拆零、无分类,部分集中堆放,部分露天堆放,储存环境 * 般,外观成色较旧、部分已锈蚀严重,功能技术状态差、已无法正常使用。 5、本次标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 元,不以竞价底价成交,延时报价周期为 * 秒。 6、查看标的时间: * 日、 * 日。联系人:曾先生,联系方式: *** ,集合地点: (略) 市龙门路 * 号。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5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 (略) 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支持现金交纳。 2.意向 (略) 络竞价须交纳受让保证金。受让保证金 (略) 转账方式,不接 (略) 交纳受让保证金。 3.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 (略) 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4.受让方的保证金, (略) 收到退保相关材料后, (略) 根据《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留下的账户信息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略) 联 (略) (略) | |||||||||||
(略) | (略) (略) | |||||||||||
账号 | *** | |||||||||||
保证事项 | 1. (略) 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3.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 |||||||||||
处置办法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 (略) 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 2.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 (略) 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 (略) 交易规则,采取 (略) 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 (略) 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 * 个月的; ( *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 (略) 门批准的; ( *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 (略) 为之 * 的, (略) 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 (略) 处置。 | |||||||||||
(略) 置方式 | ——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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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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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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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略) 联系人: | 蒋先生 | (略) 联系电话: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蒋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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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 * 条 (略) 联 (略) (略) (以 (略) )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略) 。 (略)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 (略) 判断, (略) 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 (略) 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 (略) 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 (略) 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 * 条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略) 对公开挂牌的项目通 (略) 站(www.d *** ) (略) 上报名。 第 * 条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 (略) 上报名。 第 * 条意向方应妥善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 (略) 上 (略) 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略) 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 (略) 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 (略) 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 (略) 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略) 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 (略) 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 * 条 (略) 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 、 (略) 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 、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 (略) 指定账户为准); * 、意 (略) 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 、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 (略) 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略) 提交。 第 * 条意向 (略) 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 (略) 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 (略) 将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 * 条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 (略) 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 * 条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 (略) 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 * 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 (略)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略) 联 (略) (略)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 * 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略) 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 * 竞价系统。 第十 * 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不得低于起始价出价。 第十 * 条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 * 条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 * 旦出价,即表明: * 、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 (略) 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 、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 * 条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 (略) (略) 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 * 切损失, (略) 承担。 第 * 十条因意 (略) 为产生的 * 切后果,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 、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 (略) 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 、未及 (略) 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 、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 、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 * 十 * 条发生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略) 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 、 (略) 络竞价系统软 (略) 络故障等影响 (略) 的; *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 、接到委 (略) 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 * 十 * 条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 (略) 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 * 十 * 条意 (略) 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 (略) (略) 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满,仅有 * 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3.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略) (略) 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 * 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略) 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 * 十 * 条交易成功后, (略) 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略) 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 * 十 * 条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 * 十 * 条本须知的最终解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