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告)
2023年第1号(总第1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略) 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29日至9月28日, (略) (略) ( (略) )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专项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至2022年5月,市城投公司共实施建设项目12个,概算总投资54.85亿元。其中:承建项目7个,总投资32.63亿元;代建项目3个,总投资8.47亿元;招商合作项目1个,总投资10亿元;经营性项目1个,总投资3.75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城投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批复内容进行建设,履行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但从审计情况看,仍存在建设项目未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未对施工企业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追究责任、工程资料记录不实等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区道路改造项目未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
市城投公司在城区道路改造项目开工前,未按规定对影响收益、社会稳定和资金筹措规划等方面的风险及控制措施进行分析。
(二)未对施工企业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追究责任
(略) 未按合同要求派驻项目经理,也未按照规定申请人员变更,市城投公司未对该问题进行处理。
(三)工程资料记录不实
市城投公司实施的部分工程存在主要建筑材料检测报告与设计、施工规格不一致,监理日志和检测验收报告、施工日志记录内容不一致等情况。
(四)部分已建成工程闲置,未能及时产生投资效益
截至2022年9月,已建成的2个公园部分商业用房未对外租赁经营和运动场未投入使用,未能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 (略) 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略) 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论证和风险分析,保障国有资金使用安全;对违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加大项目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 (略) :一是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强化合同履约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管理能力;二是积极做好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的风险分析,堵塞项目建设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实施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加大项目合作开发和经营力度,盘活用活存量资产资源,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城区道路改造项目未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的问题,市城投公司修订完善了《投资管理制度》;对未对施工企业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追究责任、工程资料记录不实的问题,市城投公司修订完善《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制度》,并对相关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通报处理;对已建成工程闲置,未能及时产生投资效益的问题,市城投公司加大招商力度, (略) 或自然人签订相关商业建筑租赁合同。
具体 (略) 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