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发改行审字〔2024〕19号关于莲花镇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莲花镇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莲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莲花镇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莲政报〔2024〕5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增加莲花镇非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同意实施莲花镇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冷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4-*-04-01-*。
三、项目业主: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供电站旁。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500㎡,新建一层仓储、物流、冷库综合基地。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
六、项目总投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0.*元,其中工程费用27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元,预备费为4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请据此批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按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化投资估算并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