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医院关于电子胃镜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论证的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4
三、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胃镜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电子胃镜
预算金额(元): *
数量: 2
单位: 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子胃镜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 | \ |
七、 申请理由:电子胃镜系统,是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一个消化道诊治项目。由于进口品牌的重要部件,包括图像处理器、冷光源及内窥镜等硬件方面的性能和稳定性匹配度优于国产且进口品牌的图像质量较优、控制性能更好。国产设备在制造工艺、控制精度、稳定性、安全可靠性、耐用性、检查方式等技术方面,与进口产品尚有一定差距,且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的产品,申请采购进口的电子胃镜。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章卫东 | 高工 | (略) (略) |
王献敏 | 高工 | (略) 中 (略) |
刘智敏 | 高工 | (略) |
谢纯节 | 工程师 | (略) 中心血站 |
朱飞宇 | 律师 |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该进口产品性能稳定、安全、质量较优,图像清晰,精确度高等优于国产产品,且不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进口的范畴;建议采购单位使用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传真:/
地址: (略) 瓯海区古岸路299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
传真:/
地址: (略) 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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