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 (略) (略) (略) (略) 2015年道路沙井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及时间延期如下:
1、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投标邀请”的“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01包、02包、03包” (略) “1)投标人必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现变更为: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投标邀请”的“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01包、02包、03包” (略) “2)参加投标的
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现变更为: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
人/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代表。
3、招标文件中涉及“法定代表人”的表述都变更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4、 (略) 文件的发售截止时间延期至 * 日17时30分( (略) 时间)。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始及截止时间延期为: * 日14时30分至 * 日15时00分止( (略) 时
间)。
6、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 * 日15时00分( (略) 时间)。
7、开标时间延期为 * 日15时00分( (略) 时间)。
8、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 * 日17时00分( (略) 时间)。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略) 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及延期公
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 (略) (略) (略) (略)
联系人:邝先生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略)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监督机构: (略) (略) 街道公 (略)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
(略) 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