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委县政府办公楼楼顶防水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委县政府办公楼楼顶防水工程
2、代理机构编号:*-ZB-072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0 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1 | 新安县委县政府办公楼楼顶防水工程 | *.30 | *.30 | 是 | *.3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主要内容为县政府办公楼楼顶卷材防水;
5.2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5.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全部内容;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5.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5.8采购包划分:共一个包;
5.9质保期:五年
6、合同履行期限:21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2日
三、谈判日期:2024年09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四、谈判小组名单:王*、张小杏、柴水洪(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情况
成交人:洛阳 (略)
成 交 价:*.00 元
合同履行期限:21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地 址: (略) 新安县城 (略) 邮政局对面40号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 (略) 》与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新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安县黄河大道
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春同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方式:0379-*
邮 箱:*@*63.com
河南春同 (略)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