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报来《 (略) 关于宁夏硝河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宁电发展〔2024〕67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固原 (略) 架结构,满足新能源接入和负荷增长需求,同意建设宁夏硝河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10-(略)-60-01-(略)), (略) 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建硝河330千伏变电站,安装2组(略)千伏安主变压器。建设2个330千伏出线间隔,至六盘山750千伏变电站。
(二)六盘山750千伏变电站扩建330千伏出线间隔2个,至硝河变。
(三)新建六盘山~硝河33 (略) 工程, (略) 长约2×35.5公里+1×1.8公里+1×1.0公里,采用单、 (略) 铁塔建设,导线截面2×630平方毫米。
(四)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及二次系统工程。
三、建设地点
宁夏硝河330千伏输变电工 (略) 西吉县硝河乡,拟占用地2.9885公顷。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总投资约(略)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文件是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略) 经 (略) 关于宁夏硝河33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宁电经研字〔2024〕195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宁夏硝河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4〕55号)、西吉县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0019号)、 (略) 径协议。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宁夏硝河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表
宁夏回 (略) 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