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上午,县发 (略) ( (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福建省仙游县 (略) 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翻阅相关材料,企业能够向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收购备案,于2024年7月-9月开展粮食收购业务,按照国家粮食三等或以上标准执行收购粮食质量要求,今年累计支付早籼稻售粮款711.#元,储备订单粮直补63.#元。能够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台账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台账保留时间满3年;并指定了专人从事粮食统计工作,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网络直报统计报表,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统计报表数据与粮食经营台账数据一致;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公司仓储设施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要求,具有与稻谷储存相适应的仓储条件,现场粮 (略) 清洁, (略) 、 (略) 隔离。截至检查日尚未发现企业存在拒报统计报表或提供虚假统计数据情况,未 (略) 存放对粮食造成污染或构成安全威胁的物品、使用被污染的材料包装粮食、将粮食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等情况,未发现食品安全指标超标食用 (略) 场。
欢迎大家对上述检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2日前通过电话(0594—#) (略) 反映。
仙游县发 (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