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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的3:和田玉手镯一件闲置资产 | 项目编号 | N0101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0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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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延陵西路23、25、27、29号(天宁区投资广场一楼)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转让底价(元) | 20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1.转让方名称:常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42 3.注册资本:13970万元 4.注册地址: (略) 天宁区延陵西路23、25、27、29号 | |||||||||||||||||||||||||
转让方承诺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常 (略) |
特别 | 1.标的为绝当物品,均无相关资料,标的完整性以实地考察为准,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割,不调整成交价格。 2.转让方承诺“假一赔三”。 3.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4.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向交易组织方(以下简称“组织方”)支付的服务费,组织方开具服务费发票,组织方不开具其他任何票据。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转让方不开具任何票据,如需票据相关税额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5.受让方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组织方,否则组织方有权暂停其e交易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组织方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e交易会员资格。 6.受让方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组织方有权暂停其e交易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组织方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e交易会员资格。 7.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组织方不提供竞价场所。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间:受让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转让方通知时间内至转让方处办理交割。 2.交割方式: (1)受让方提取标的时应向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如受让方对交割标的无异议,签署《资产交割书》。如受让方办理交割前发现交割标的的范围、数量、品种、品质等与公告标的不符,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提供两者差异存在的有效书面证据。如经查实,异议成立,停止办理交割并按下述“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如异议不成立,受让方拒绝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的,视违约处理。 (3)标的交割时,受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提取标的期间,应服从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有吵闹、辱骂、斗殴、吸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标的的拆解与搬迁必须服从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安排;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4)该标的必须在上述规定标的物提取时间内搬运完毕,受让方如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未按期搬运完毕,除非征得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否则每逾期1日须承担场地占用费500元,以此类推,直至搬清之日止。场地占用费从标的保证金中扣除,如场地占用费超过保证金,则受让方还应另行支付。 (5)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解和搬运,在标的拆解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境等事故的,由买受方承担一切责任。 (6)受让方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7)受让方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交易组织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3.争议处理: (1)交易公告未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描述,且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及任何补偿。 (2)交易公告已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明确描述,交割时,实物现状与公告内容不符,如不符标的评估(认定,下同)价格小于全部标的评估总价5%(含)的,不对成交款及交易佣金作任何调整,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如不符标的评估价占比大于5%但小于20%(含),或虽大于20%但转让方、受让方均同意进行交割的,由转让方按下述补偿价差计算公式计算补偿价对受让方予以补偿,本所退还相应的交易佣金,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或其他损失赔偿。转让方补偿后可收回不符标的;不符标的评估价格占比大于20%,且转让方、受让方有一方不同意交割的,转让方收回标的,交易组织方退还交易佣金、成交款,转让方、交易组织方不承担其它责任。 补偿价差计算公式为:(不符标的评估价÷全部标的评估总价)×成交总价 佣金退付计算公式为:不符标的成交价×佣金收取比例 (3)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交易组织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5日(联系后组织带看,联系人:姜女士 *) 2.地点: (略) 延陵西路23、25、27、29号(天宁区投资广场一楼)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07 08:30:00 至 2023-04-0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4-0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3-07 08:30:00-2023-04-06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服务费 | 220元+竞价溢价部分的0.6%,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附件下载 | 无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吴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5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交易组织方 | 常 (略) 、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