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天府中药城中医药创新港一期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空调设备采购/标段补遗书
第02号
各投标人:
根据项目需要,本项目现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付款方式由原来的“到货后60日日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过程到货总额100%的增值税发票,支付至过程到货总额的70%;”修改为“到货后60日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过程到货总额100%的增值税发票,支付至过程到货总额的80%;”。
2.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09月27日10时00分”修改为“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时间的地方同步调整。
3.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建三局第一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 (略)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