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根据《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宁县的实际情况,编制《 (略) 武宁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武宁县“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为武宁县所辖行政区域。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武宁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通过野外验收)结果及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地质灾害台账统计,全县共调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共987处,其中滑坡152处,滑坡隐患67处,崩塌269处,崩塌隐患464处,泥石流5处,泥石流隐患6处,地面塌陷24处。潜在威胁人口5020人,潜在经济损失6763.03万元。县内地质灾害(隐患)规模除2个大型、8个中型外,其余均为小型。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武宁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较严峻复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街道、乡镇党委及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和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地质灾害防治规章制度与管理机构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县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街、委)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也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领导小组,各行政村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防灾责任人和联络员。实现了区、所、镇、村四级组织防灾网络结构,做到了制度完善,机构健全,责任到人,人员到位。按照部、省、市的要求,武宁县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武宁县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制定了《防灾预案》。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调查排查》《地质灾害防治巡查核查》《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值守》《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地质灾害防治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会商》《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演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管理》等12项制度。组织各镇(街、委)人民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方案、预案和制度,并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认真学台,及时预警。 (略) 武宁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气象局,联合开展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4.工程治理
“十三五”期间完成5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工程,其中涉及威胁公路交通设施2处、重要居民点3处,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126人,减少受威胁财产176万元(不含道路交通流动人口及车辆、水利设施险情威胁下游人口及财产)。
“十三五”期间完成了7处搬迁避让,已拆除地质灾害点威胁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减少受威胁人口43人。
5.应急能力建设
(1)应急机构
武宁县已组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略) 、市应急中心的互联互通。区内所有乡镇、街道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提高了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2)应急装备
目前,武宁县应急管理局、县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暂未配置地灾调查巡查应急车、地质灾害调查基础装备。乡镇、街道地灾应急分队基本无应急装备,仅为部分监测点配备了高音喇叭及铜锣等简易报警工具。
(3)防灾制度
武宁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制度的落实、监测工作的督查和应急调查等重要环节,并成立了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具体负责较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援,防灾减灾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一定提高。同时,全县还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和服务,与当地气象台及技术支撑单位合作开展趋势预测分析研究、综合调查、农村建房地灾评估等工作。
6.地质灾害宣传培训
近年武宁县采取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推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课堂。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会议大力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
(三)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武宁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有: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多由居民切坡建房、交通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不规范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地质灾害防治仍处于被动应急状态。特别是随着武宁县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的快速推进,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有增多趋势,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2.全县尚需进一步完善防灾体系,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手段相对落后,装备和设备较落后,地质灾害信息系统数据库还处于建设阶段,不能够提供动态查询,难以实现信息资源全社会共享和提供快速决策服务。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不足,现有防治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单一。本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但规模、灾情、险情主要以小型为主,稳定性以较稳定—不稳定为主,根据现有政策难于立项争取部、省、市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县财政财力有限,多渠道筹集防治经费方面难于形成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而大部分受灾百姓因多方面的原因,均指望政府斥资进行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施困难,目前各隐患点的防治工作大部分仍停留在监测阶段。
4.专项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不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
5.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四)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略) 气候中心专家预测,在全球气候变暖大背景下,未来武宁县暴雨、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趋强趋多,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难以预见性。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全县经济发展仍将处于高增长时期,工程建设活动将进一步改变并破坏地质环境,不断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随着县境内交通建设的发展,公路、拓宽及新修公路、铁路的建设、存在大量的人工切坡,边坡大多未进行工程治理及坡面防护,在一定诱发条件下存在滑坡、崩塌隐患;采矿活动后存在高陡的开采面,遗弃了大量的废石、废渣,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废弃的采矿区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极易发生采空地面塌陷;以及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的出现,集中降雨及强降雨会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过多年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地质灾害高发、多发态势仍将存在,防治工作涉及面广、投入不足、科学研究水平较低,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正确处理人和自然、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关系”,紧密结合武宁县实际,持续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武宁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和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预防为主,源头管控。把握自然灾害形成和发生演变的机理、规律,坚持预防为主,注重关口前移,科学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重点防治工程建设,强化山区农村建房审批和监管,从源头上降低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
3.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平安九江目标,聚焦地质灾害防治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及重点地区、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对接国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科技支撑,统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4.依法管理,合力减灾。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完善标准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规划目标
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基层防灾能力,建立健全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地质灾害精准排查、精准监测、精准预警、精准避让、精准管控、精准治理,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
类别 | 指标 | 预期目标值 | |
风险调查与评价 | 1、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km2) | 3506.6 | |
2、1/1万重点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km2) | 367(1个乡镇) | ||
3、配合完成丘陵建房切坡专项调查(项) | 1 | ||
4、重点区段、交通干线地质灾害调查 | 风景名胜区专项调查(处) | 2 | |
重要工业园区专项调查(处) | 1 | ||
特色小镇、民俗村区域评估(处) | 2 | ||
交通干线地灾评估(km) | 239.9 | ||
5、地质灾害“三查”(年) | 5 | ||
6、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年) | 5 | ||
7、开展农村建房切坡管理、安全评估与防治试点工作调查评价(项) | 1 | ||
监测预警 | 1、地质灾害隐患普适型监测点(处) | 20 | |
2、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年) | 5 | ||
3、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年) | 5 | ||
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 | 1、应急调查(年) | 5 | |
2、简易工程治理(处) | 15 | ||
3、搬迁避让(人) | 198 | ||
4、勘查治理(处) | 19 | ||
基层能力建设 | 11.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县) | 1 | |
12.专业技术队*包县技术服务(县) | 1 |
四、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和防治分区及主要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武宁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6个,面积1485.39km2,占总面积的42.36%;地质灾害中易发区2个,面积1231.95km2,占总面积的35.1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4个,总面积为445.96km2,占武宁县总面积的12.90%;地质灾害不易发区3个,面积343.30km2,占总面积的9.79%。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全县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9个,面积1269.24km2,占总面积的36.20%;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3个,面积1252.49km2,占总面积的35.72%;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6个,面积984.87km2,占总面积的28.08%。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在县内广泛分布,主要位于东林乡、鲁溪镇、石门楼、上汤乡部分、杨洲乡部分;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澧溪镇、横路乡、新宁镇、罗坪镇部分;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主要分布于巾口乡、石渡乡部分、宋溪乡部分、罗坪镇部分。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
实行地质灾害隐患点一名村级行政责任人、一名群测群防员、一份巡查监测记录表、一份突发地质灾害单点应急预案、一次应急演练、一套风险管控措施“六个一”管理模式。
推进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对有变形迹象且威胁人口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选择20处崩滑流地质灾害建设普适型监测预警点。同时,推进采空区地面变形监测,开展地表形变监测,为采空区综合治理或利用提供数据支撑。
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力量建设,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严格控制傍山切坡建房,做到科学规划、科学选址,严禁无规划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建房;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 (略) 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农村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宣传,积极做好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中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础工作
1.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及风险区划
(1)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以武宁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成果等资料为基础,以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承灾体的易损性为切入点,分析其构成因素和相互关系,确定各类致灾因子的影响程度,建立由地质灾害危险性、社会经济易损性及承灾体组成的风险性评价模型,划分地质灾害风险区,提出相应防灾减灾对策。
(2)开展1:1万重点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新宁镇):综合考虑人口聚集、产业布局、城镇规划等因素,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手段,以新宁镇为工作区,以斜坡单元为调查对象,开展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3)配合完成丘陵山区建房切坡专项调查。利用高清遥感影像数据,开展山区切坡建房遥感图斑辨识及实地核查,完成全县丘陵山区切坡建房排查及建房切坡地质灾害风险专项调查评价,建立全县建筑边坡风险点管理数据库,为加强建房切坡风险管控提供支撑。
2.重要区段、交通干线及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1)由县文旅新广局与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九岭山、伊山等生态及旅游景区开展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2)由自然资源局、水利等部门对主要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段进行专项调查,查明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隐患段的分布,对其稳定性、危害性进行调查评价。
3.地质灾害“三查”
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在技术支持单位协助下强化汛(雨)前排查、汛(雨)中巡查、汛(雨)后核查的地质灾害“三查”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公布相关群测群防信息。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更新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4.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
根据《 (略) 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隐患点新增、变更、核销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隐患点新增、变更、核销申报;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新增、变更、核消隐患点的调查工作;受委托调查的专业技术单位(指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资质的单位,下同)对新增、变更、核销隐患点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论负责。
5.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十四五”期间,部署完成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功能区(甫田乡合港古村、罗坪镇长水特色镇)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制度,严把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环节,以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对交通局规划新建和改建公路的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适宜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开展居民建房切坡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加强居民用地批前审查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居民建房切坡长效监管及防治机制。
(三)开展县级地质灾害基层防治能力建设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开展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综合治理、应急处置、宣传演练及农村建房切坡评估管理等在内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实现科学防治地质灾害。建设工作总体上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突出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控及基层防灾能力的提高,适当兼顾少量必要的工程治理。通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现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效防控,并大幅提高基层防灾能力。同时,根据试点乡镇的地方实际,实现有关防灾政策和工作制度的创新突破。
对县内规模较小,危害较轻、工程措施简单易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充分尊重受灾群众意愿,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采取简单措施实施简易工程治理。“十四五”期间,计划安排15处稳定性差,由居(村)民屋后切坡建房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简易工程治理。
(四)继续实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程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危害程度、防治难度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实际情况,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防治。防治工作包括应急调查、简易工程治理、勘查治理、搬迁避让等。综合分析武宁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特征、控制因素、灾情险情等,确定武宁县地质灾害防治主要采取应急调查、简易工程治理为主,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治理。
对时间紧迫、规模较小、危害较轻、工程措施简单易行的地质灾害,在技术支持单位协助下实施监测及应急调查,消除隐患。对突发性重要地质灾害须及时采取应急工程治理,减缓灾(险)情。
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结合扶贫移民、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措施,实施移民搬迁。武宁县有23处搬迁避让,搬迁避让人数为198人。同时对于地质灾害点上已搬迁的住户,强制执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预防人员返回居住。
对稳定性差、威胁人数较多、威胁财产较大、有施工条件、治理费用远小于预期损失值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以及灾害承载体为重要工程设施(如道路、矿区及其他重要建筑)无法规避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治理。“十四五”期间,计划安排19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勘查治理。
(五)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建设
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等技术手段,构建一个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信息管理、信息共享和发布、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实现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监测机构和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基础平台,形成满足县、乡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求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 (略)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完善武宁县信息系统建设。
(六)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和救援队*建设
1.推进技术支撑队*建设
建立以武宁县内公益性地质队*为核心, (略) 校和科研机构为辅助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队*,全面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专业技术支撑队*全覆盖,实现技术支撑“一县一队*,一乡(镇)一对接”,并加大与有关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接和技术支撑力度。
2.推进地质灾害救援队*建设
依托地方综合救援队*,提升地质灾害专业救援能力,为救援队*配置地质灾害专业化技术装备,强化对救援队*地质灾害专业知识培训,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六、经费估算与筹措
(一)经费估算
武宁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经费估算总计4375.97万元,总经费按项目类型划分:地质灾害调查及评价682.97万元,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340万元,基层防灾能力建设225万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3108万元,地质灾害宣传培训20万元(详见附表3)。
(二)经费筹措
1.分级管理原则。基础调查、监测预警、科究经费和自然因素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经费,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略) 、市财政支持,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地方统筹资金与补助标准平衡原则。各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相互支持与合作,积极筹措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尽快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资机制,把地质灾害防治与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教育建设、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农林建设、土地整理、旅游景点建设、防汛抗旱等有机结合,争取资金补贴。鼓励吸纳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捐赠资金。
3.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经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负责治理。
4.自力更生为主,适当补助原则。根据武宁县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级别均为小型、稳定性以不稳定—较稳定为主、威胁对象分散农户较多、治理工程多较简单的特点,根据群众自愿原则,鼓励受灾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政府适当给予补助,其中政府补助部分每年集中登记、集中申报, (略) 、市财政补贴。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
坚持地方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防灾。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教育、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旅游、气象、铁路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联防、联控、互助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
(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保障
认真贯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有关的法规与政策,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以法促管、以法促治。农村切坡建房,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调查制度、规划制度、监测与预报制度、险情与灾情速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责任认定与处理制度、防治工程资质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武宁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与工作标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管理。
(三)加强地质灾害源头控制
县、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人类工程活动的监督管理。县国土资源部门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中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建设工程项目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原则,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及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对未按技术要求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下达整改行政通知,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工处理。
严格按照《武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切坡建房管理办法》执行,有利于减少切坡建房所引起的地质灾害。具体措施一是制定农村建房切坡审批制度、监管巡查制度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宅基地批准手续,切实加强农村建房切坡长效监管;二是根据武宁县农村建房实际情况,建立农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简易制度;三是加强农村建房切坡的防治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落实防治资金投入,拓展社会资金支持
各级政府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抢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以及灾后恢复提供资金保障。
由自然原因产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因工程建设诱发或加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略) 、市财政支持,鼓励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捐赠资金,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吸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以便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五)依靠科技创新,强化技术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研发与应用,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勘察评价和监测预报水平,提升信息采集处理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 (略) 内外及相关部门的地灾防治专题交流与合作,吸收引进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及时将这些先进的成果应用于防灾减灾实践中。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建设,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各地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加强《 (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微信、QQ、微博、抖音视频等新媒体,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要编印宣传资料,结合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应有的奖励,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民参与度。
八、附则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书、图件,规划书与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规划由武宁县政府负责解释。
本规划自武宁县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