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凤凰) (略) :
我厅于2024年 (略) 提交的《两林禾库风电场~镇竿变220k (略) 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提交的《报告表》,两林禾库风电场~镇竿变220k (略) 工程位于湘西自治州凤凰县西部两林乡。 (略) 包括镇竿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和两林禾库风电场—镇竿变220k (略) 工程:间隔扩建工程为扩建镇竿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一个(7E),至两林禾库风电升压站; (略) 工程为新 (略) 路径长35.70公里, (略) 35公里, (略) 0.70公里;新建杆塔136基。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4.8970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43公顷,临时占地4.74公顷。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立方米(其中表土剥离0.*立方米),回填总量2.*立方米(其中表土回覆0.*立方米),无借方,无弃方。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土建工程投资*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本项目采用承诺制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由三峡新能源(凤凰) (略) 出具水土流失防治事项承诺书,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请据此开展后续水土保持工作。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8970公顷。
(四)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114.*元(含主体已有投资40.*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30.*元,植物措施费为15.*元,临时措施费为47.*元,独立费用为12.*元。
(六)根据《湖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综[2014]49号)、《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工。
(二)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省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厅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