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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比选公告-【丰都分公司2024-2025年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合作商框架合同采购】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1-24 14:16: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24 14: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27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 (略) 2024-2025年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合作商框架合同采购(项目编号:DXJJ-4B-*),比选人为 (略) 丰都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次比选采购含税总价为90.00万元。采购价为估算价,实际结算金额以最终订单总金额为准。 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比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参选。 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为期24个月。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4月。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行业标准及重庆电信相关要求)。 6)订单配送要求:正常订单要求自接收到采购人订单起72小时内完成制作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应急订单要求自接到采购人订单起48小时内完成制作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分包及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4个份额,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中选相应份额。每个中选人对应 份额和预计中选金额如下:
2)采购内容: (略) 辖区内宣传品印刷、制作及配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为100%(在各单项的最高限价基础上报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 (略) 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广告宣传品或印刷品销售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9.0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 (略) 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1年1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5参选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注:潜在参选人必须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完成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超过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将无法进行相关操作。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唱价。 (1)本次唱价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选代理机构将于参选截止时间前向各潜在参选人事先登记的电子邮箱中发布会议号,潜在参选人自行按照会议号登录视频会议。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1.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6.1.2样品递交地点: (略) 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46号。 6.2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6.2.1样品1:户外写真裱板,1块,1平方米; 6.2.2样品2:条幅,100*70cm。 6.3样品递交要求及相关说明: (1)参选人应在样品正面左上角用铭牌(或其他不易撕扯的标记)注明参选人名称、样品型号,铭牌大小约为5cm×5cm。 (2)参选样品应进行包封,外层包封上注明“XX项目参选样品”,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中选人的样品按照比选人要求将样品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由比选人对样品进行封存。 (4)样品退还:发出中选通知后7天内,所有未中选人未领回样品的,样品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自行处置。 (5)中选人后期供货产品如与样品不一致,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选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6)递交样品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委托授权书(寄送的除外),由比选代理机构存档。样品递交和存放期间,禁止对样品进行拍照、摄像等,不得泄露任何有关样品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其他参选人合法权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丰都分公司 地 址: (略) 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46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地 址: (略) 涪陵区桥南大道8号 联 系 人:余菲、姚伟 电 话:*/* 电子邮件:*@*eah.net 银行帐户:鼎信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3100 0236 1900 0077 30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说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参选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4B-*”,以便核实。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盖章) 2023年11月24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丰都分公司2024-2025年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合作商框架合同采购 |
标包名称: | 丰都分公司2024-2025年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合作商框架合同采购 | ||||||||||||||||||||||||||||||||||||||||||||||||||||||||||||||||||||||||||||||||||||||||||||||||||||||||||||||||||||||||||||||||||||||||||||||||||||||||||||||||||||||||||||||||||||||||||||||||||||||||||||||||||||||||||||||||||||||||||||||||||||||||||||||||||||||||||||||||||||||||||||||||||||||||||||||||||||||||||||||||||||||||||
标包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 (略) 2024-2025年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合作商框架合同采购(项目编号:DXJJ-4B-*),比选人为 (略) 丰都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次比选采购含税总价为90.00万元。采购价为估算价,实际结算金额以最终订单总金额为准。 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比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参选。 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为期24个月。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4月。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宣传品印刷及制作]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行业标准及重庆电信相关要求)。 6)订单配送要求:正常订单要求自接收到采购人订单起72小时内完成制作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应急订单要求自接到采购人订单起48小时内完成制作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分包及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4个份额,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中选相应份额。每个中选人对应 份额和预计中选金额如下:
2)采购内容: (略) 辖区内宣传品印刷、制作及配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折扣系数为100%(在各单项的最高限价基础上报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 (略) 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广告宣传品或印刷品销售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9.0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 (略) 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1年12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 。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 。 2.5参选人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注:潜在参选人必须在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完成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超过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将无法进行相关操作。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唱价。 (1)本次唱价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选代理机构将于参选截止时间前向各潜在参选人事先登记的电子邮箱中发布会议号,潜在参选人自行按照会议号登录视频会议。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1.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6.1.2样品递交地点: (略) 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46号。 6.2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6.2.1样品1:户外写真裱板,1块,1平方米; 6.2.2样品2:条幅,100*70cm。 6.3样品递交要求及相关说明: (1)参选人应在样品正面左上角用铭牌(或其他不易撕扯的标记)注明参选人名称、样品型号,铭牌大小约为5cm×5cm。 (2)参选样品应进行包封,外层包封上注明“XX项目参选样品”,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中选人的样品按照比选人要求将样品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由比选人对样品进行封存。 (4)样品退还:发出中选通知后7天内,所有未中选人未领回样品的,样品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自行处置。 (5)中选人后期供货产品如与样品不一致,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选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6)递交样品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委托授权书(寄送的除外),由比选代理机构存档。样品递交和存放期间,禁止对样品进行拍照、摄像等,不得泄露任何有关样品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其他参选人合法权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丰都分公司 地 址: (略) 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46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地 址: (略) 涪陵区桥南大道8号 联 系 人:余菲、姚伟 电 话:*/* 电子邮件:*@*eah.net 银行帐户:鼎信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3100 0236 1900 0077 30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说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参选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4B-*”,以便核实。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盖章) 2023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