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关于申请审批寮步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实施东莞市寮步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78-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寮步镇塘唇村工业区金富二路旁及各村(社区)垃圾收集站。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生活垃圾转运规模为近期530t/d(远期 1000t/d),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近期24t/d(远期31t/d),厨余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近期60t/d(远期80t/d)。其中,近期指2023年,远期指2032年。
建设内容:新建1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规划用地面积10379.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914.66平方米,包括垃圾压缩车间、大件/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车间、厨余垃圾处理车间、修车间、污水处理站、保安室和办公楼等;寮步镇现有垃圾收集站39座,对其中的36座进行改造提升,包括部分站点保留压缩功能,生活垃圾进站压缩后运输至横沥环保热电厂;部分站点取消压缩功能,改为设置固定装车点,将生活垃圾直收直运至综合处理中心。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533.32万元,其中:工程费9118.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8.68万元、预备费206.54万元。项目采用EPC+O模式建设,建设所需资金由寮步镇财政安排解决。
七、 (略) 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八、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九、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规字第2022-14-1001号)、《 (略) 寮步镇塘唇股份经济联合社申请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复》(东自然资集建字〔2022〕11号)、《评估报告》、《关于塘唇村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的批复》(寮府办复〔2018〕561号)、《关于采用EPC+O模式实施寮步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的批复》(寮党政办复〔2022〕347号)《委托函》(寮步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审查意见的报告》。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