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4JX* | ||
项目名称: | 刘垦320国道712公桩处等2处、如意巷杏南小区西单元1021-1061房屋3-6层2宗资产公开拍租 | ||
标的名称: | (略) 如意巷杏南小区西单元1021-1061房屋3-6层经营租赁权,建筑面积约553.4㎡,挂牌价* (略) 刘垦二分场320国道712公桩处等2处房地产经营租赁权,挂牌价*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9月0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9月2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资产概述: (略) 刘垦二分场320国道712公桩处等2处、 (略) 如意巷杏南小区西单元1021-1061房屋3-6层2宗资产经营租赁权公开拍租。 具体信息:拍租标的详情如下: 1、1号标的: (略) 如意巷杏南小区西单元1021-1061房屋3-6层经营租赁权,建筑面积约553.4㎡,评估价*元/年,起拍价*元/年,竞拍保证金*元,租赁期限3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按上一年度租金递增3%收取。租赁押金6000元。 2、2号标的: (略) 刘垦二分场320国道712公桩处等2处房地产经营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472.53㎡(含办公楼1、2、4层,车库1层),包含土地面积约*.67㎡,评估价*元/年,起拍价*元/年,竞拍保证金*元,租赁期限5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按上一年度租金递增3%收取。租赁押金*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出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赣鼎立房评字第2024-X8003号《评估报告》。 2.承租方竞租成功后,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 (略) 国有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清首年租金、拍租佣金及租赁押金。 3.租赁期内的门前三包、物业费、水费、电费及日常维护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租,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房地产面积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意向承租方参加竞拍时即视为对该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等)的认可,房产公告面积与实际面积若有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本次拍租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租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5.承租方不得损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 6.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出租房屋维修(护)、管理责任书》。 7.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 8.承租方应该维护好房屋主体及设施设备,如租赁场所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合同期满,出租方标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收购或补偿承租方自置的装修或任何设施设备。承租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续租,对承租方投入的可移设施设备(含二手资产和新购资产),承租方在承租期满后一个月内自行处理完毕,否则出租方有权处置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10.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除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或缓交租金,更不能以其他任何形式(如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等)费用来抵扣租金。 11.承租方在经营前必须办齐各种手续,否则,造成的违约违法和经济、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12.租赁期限: ①1号标的为三年(租金每年递增3%,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②2号标的为五年(租金每年递增3%,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13.经营范围限制:不得经营高危险、高噪音、高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及社会治安的行业。 14.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优先。清场工作由出租方负责。 1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合法经营。承租方在经营期间的一切违法行为,由承租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 ||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支付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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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17时止,即行标的展示及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竞买者需提供: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②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被委托人与委托人应签署《授权委托书》。(2)单位竞买者需提供: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3)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价款,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额拍租成交价款、拍租佣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略) 退回,若存在违约行为,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扣除相关费用后上交产权单位。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 ||
联系方式: |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服务热线 出租方联系人:朱* 拍卖公司联系人:吴* 挂牌代理:0701-* |